蜜蜂职场文库 > 文秘工作 > 入职离职 >

企业降薪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时间: 思恩 入职离职

企业降薪员工离职补偿?企业降薪员工离职有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支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企业降薪员工离职有补偿吗,供大家参考!

企业降薪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企业降薪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擅自降薪,员工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采取合理方式降薪员工离职则不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降薪,与劳动合同不符的,那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比如说在你参加工作之后,发现你的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给你符合你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如果你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有过错,所以你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否有具体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经济补偿金时效是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经济补偿计算公式有哪些

(一)第一种情形

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无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

(二)第二种情形

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有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的。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三)第三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封顶情形,但依据以前的规定存在“12个月工资”这一封顶情形的。具体说来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这几种情形的。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超过12+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四)第四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有封顶情形,但依据以前的规定无封顶情形。具体说来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此种情形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提出经济补偿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时,即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

1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