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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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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由中国各级政府在每年召开的“两会”上向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布,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年,一起看一下吧!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年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开局良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

2006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认真落实胡锦涛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紧紧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力推动新一轮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7501.63亿元,增长1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26.63亿美元,增长15.2%,其中,出口412.65亿美元,增长18.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财政总收入1011.86亿元,增长28.4%,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41.03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3%;城镇登记失业率3.93%;人口自然增长率6.25‰。

过去的一年,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继写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后,再次载入六中全会《决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视察我省,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海峡西岸经济区效应日益凸显,国家有关部委从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海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国际友人、闽籍乡亲、各地闽商积极呼应,周边地区在产业、交通、市场、口岸通关等方面与我省加强协作。全省上下主动融入、奋发有为,深入贯彻省委总体部署,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所具有的完善全国区域发展布局、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形成服务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建设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前沿平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显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持续增强。

一年来,我们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并实施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粮食总产量701.53万吨,植树造林211万亩,水产品总产量602.02万吨。落实种粮农民直补、良种和购机补贴、石油等生产资料提价综合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1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33.42亿元,带动农户198.94万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水利“六千”工程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5300公里,实施土地整理3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8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12万口,新建和改造农家店4531个。农村住房、森林火灾、水稻种植、渔工责任及渔船等保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有序推开,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成效明显,科技特派员、下派村干部、专家服务团等机制不断创新,农村“六大员”队伍普遍建立。实行“四免一补”就业服务,全年共培训40.7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4.6万人。农业“五新”进一步推广,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初步建成,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成效明显,农村金融服务逐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二)抗灾救灾有序有效。去年,我省连续遭受四次强台风和四次强暴雨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80亿元,灾情之重、损失之大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十分关心,胡锦涛提出明确要求,温家宝和回良玉副亲临福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给全省人民以极大鼓舞。面对严重自然灾害,我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超前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受灾地区人民群众全力以赴、奋起抗灾,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冲锋在前、英勇奋战,社会各界积极援助、扶危济困,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受灾地区水毁设施和工农业生产及时恢复,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推开,受灾重建户春节前可如期搬进新居。抗灾救灾过程中,全省广大军民用意志和智慧、鲜血和生命奏响了气壮山河的英雄赞歌,体现出“以人为本、为民负责,不畏艰险、连续奋战,尊重科学、遵循规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顾全大局、自强不息”的伟大抗灾精神,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产业结构继续优化。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分产业梳理,按行业推进,加强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支撑作用增强,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长1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3.6%,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增加358家;电子、机械和石化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2.6%;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产值增长25.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0.1个百分点。工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从156上升到161。循环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建筑业实现产值1158.22亿元,增长32.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信息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接待总人数达7008.28万人次,总收入810.74亿元,增长18.3%。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全年新增各项贷款1389.69亿元,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元,产业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

(四)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制定并实施中长期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作出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决定。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实现产值1674.44亿元,增长26.4%。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迈出新步伐,光催化技术、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研究中心和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建成,电子信息等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建立各具特色的生产力促进中心7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5个,福州、厦门软件园和一批高新技术园区的载体功能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新增4个行业技术开发基地、2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276个工业项目完成投资120.5亿元。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和农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数字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政府、企业、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品牌战略有效实施,新评中国驰名商标14件、中国名牌产品25个、国家免检产品133个,总数分别达49件、76个和228个。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第四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促成3667个项目成果转化,常年性、宽领域、多层次的项目对接持续展开。

(五)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投资结构继续优化。重点建设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工业项目占重点建设投资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和6.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40.6%,拉动全社会投资增长18.9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高速公路新增153公里、累计达1229公里,港口吞吐能力新增1900万吨、累计吞吐量2.3亿吨,电力装机容量新增443万千瓦、累计达2205万千瓦。厦门金龙客车新厂、泉州船厂修船、南平铝业铝型材技改、福州力恒纺织、永定和将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一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温福、福厦铁路,龙长、浦南高速公路,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福建炼化一体化等在建项目实现阶段性目标。龙厦铁路、永武高速公路、厦门PTA二期和PX、石狮PTA等项目开工建设。厦深、向莆铁路和一批高速公路、港口、电力等项目正在落实开工前准备工作。

(六)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南靖等9个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明、南平区域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开始形成,明晰林权任务基本完成。林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省属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步伐加快,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成效明显。民营经济总量壮大,制度、技术、管理创新步伐加快,发展政策得到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厦门港一体化管理体制全面运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扎实推进,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序开展。

(七)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通关模式,推进区港联动,通关环境不断改善。继续落实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规定,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和贸易壁垒。贸易结构继续优化,民营企业出口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分别达44.1%和21.8%。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全省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38个、合同外资74.1亿美元,分别增长49%和47.5%。开发区清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全省84个开发区顺利通过国家审核,福州、泉州和福清3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验收,厦门成为全国首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厦门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作,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和加工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继续发展。外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成功举办第十届投洽会和首届海西论坛,海交会、商交会、旅博会、林博会、台交会、艺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效明显。

(八)闽台港澳侨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和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全年新批合同台资19.5亿美元,实际到资14.2亿美元。对台贸易额56.07亿美元,增长15%。率先在澎湖举办福建商品展,率先实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率先扩大台湾农产品准入及零关税种类和范围,率先恢复对台渔工合作业务。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和第八届花博会取得丰硕成果。我省沿海与金马澎直接往来取得突破,新辟泉州与金门航线,“两门”、“两马”、“泉金”航线运送旅客达66.9万人次,实现泉州与澎湖个案货运直航,“两门”邮件包裹业务正式运营,厦门成为节日客运包机直航点。福建居民赴金马地区旅游人数稳步增长,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的旅游对接取得实质性进展。首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产生积极反响,首次入岛文艺公演和图书交易会成功举办,两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和各界人士的交流进一步深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正式开馆,闽台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成立。闽港在金融、贸易、招商、中小企业、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合作取得新进展,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入驻福州,成功联办闽港物流合作交流会,新批合同港资49.4亿美元。闽澳在拓展葡语系国家市场、联合促销旅游精品线路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侨务工作继续加强,开展重点侨情调查,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积极引进侨资侨智,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九)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省财政一般预算用于科教文卫等方面支出207亿元,增长22%。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6万平方米,启动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有38个县(市、区)完成“双高普九”任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3.1个百分点;启动县级职教中心和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得到加强;筹建武夷学院、福建公安学院、江夏学院、闽南学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1%,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46.13万人,比上年增加5.43万人;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覆盖面扩大,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控制医药费用专项工作取得进展。制定并实施文化强省建设纲要,文艺创作演出更加活跃,农村文化不断丰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得到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繁荣发展。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在厦门成功举办。福建大剧院、省广电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不断发展,第十三届省运会成果丰硕,我省运动员在第十五届亚运会上获得15枚金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注重集约用地,既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又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人事、编制、气象、防震、测绘、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3753元和4833元,城镇新增就业61.9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全省城乡96.2万人享受低保。对困难乡镇、村“两委”和城市社区居委会给予经费补助。率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继续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助学金,实施高校奖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制度。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顺利推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得到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36个县(市、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造福工程”新搬迁任务、农村“户户通电”和5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完成。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基本解决,并建立防新欠长效机制。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族、宗教、老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一)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14件、省政协提案760件,办结率均为100%。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主动听取各界人士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全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加强效能建设,强化行政监察,深化绩效评估,政务公开范围继续扩大。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平安福建”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严格落实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处置预案逐步完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信访工作继续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国防动员建设取得新成效。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得益于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总体部署的全面实施,得益于全省人民的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结构不够合理,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尚未消除;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结构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较少,服务业发展相对较慢;受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和出口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外贸出口面临新的挑战;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设备进口亟待加强;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山区发展还不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机制不够完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社会治安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善;一些行政机关运作能力不够强,研究问题不深,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大;一些公务员缺乏责任心、办事效率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落实“四个重在”,扎实做好2007年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2.8%;外贸出口增长13%,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5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减少1%。在执行中力争更好更快。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推动持续,促进提升,用心运作,增进实效,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产业支撑,持续良好发展势头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持续发展基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整合财政性涉农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壮大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园艺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网络化销售,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10万亩以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和应用农业“五新”,扶持对现代农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提高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入侵。加强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加固病险水库,加快修复水毁工程,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建设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强化乡村规划和管理,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等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农民职业技能等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发挥农村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全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下派村干部、农村“六大员”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计划,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完善“三农服务网”,办好“台湾海峡渔业气象”和“渔民之友”广播节目,加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

壮大工业经济,增强持续发展的主导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技术改造升级中促进内涵深化,在产业有效扩张中促进外延拓展。依托工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配套水平,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创新工业管理方式,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和经济运行调度,抓好新增长点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福厦沿线国家信息产业基地,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产品等项目;石化产业重点建设湄洲湾(南北岸)和厦门海沧基地,加快延伸石化中下游产业;机械制造业重点培育工程机械、轻纺机械、环保装备、电机电器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福州青口、厦门灌口汽车工业城,优化全省汽车整车生产及零部件产业布局;高技术产业重点在光电、软件、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扶持发展一批项目;冶金工业重点发展钢、铝、铜、钨、钼等产品的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传统产业要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高轻纺工业的产品档次和品牌效应,促进建材工业以先进工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我省企业,扶持发展重点骨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加快发展服务业,培育持续发展新增长点。制定政策措施,扶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和水平。推进物流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作用。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会展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法律服务,鼓励发展咨询、资信、广告、工业设计等商务服务业。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效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发滨海、生态、文化、红色、乡村等旅游精品,打造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物业管理、家政、健身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需求。

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开辟持续发展新空间。突出港口建设,细化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加快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和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积极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和泉州新港,集中建设第四代以上集装箱船专业化泊位,逐步形成重点突出、优势鲜明的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完善公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推进物流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港口综合吞吐能力。加大货源组织和航线开辟力度,稳定近洋支线,拓展远洋干线,提高港口对国际知名航运公司的吸引力。严格岸线管理,合理利用陆域、水域资源。深化厦门湾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湄洲湾港口资源整合。依托重要港湾和沿海工业集中区,加快发展临港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大型重化工业项目。推动船舶工业发展,建设沿海修造船基地,支持民营修造船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优化海洋渔业结构,发展海水生态养殖,扶持远洋渔业,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出口。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争取设立海峡西岸海洋科研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等新兴产业。重视海洋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抓好近海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863计划海洋监测专项福建示范区项目,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二)发挥区域优势,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互利共赢,提升闽台港澳侨合作成效。进一步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在产业合作、农业开发、推动直接“三通”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在物流、信息、金融等服务领域合作有新突破。实施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及相关政策,密切与台湾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加强机械、电子、石化等重点领域的产业合作。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支持现有台资企业发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扩大对台贸易,争取更多福建商品入岛展销。落实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政策措施,加快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发展,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销售集散中心和漳浦、漳平、福清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继续发挥我省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的通道作用,扩大直接往来成果。推进闽台旅游合作,培育“海峡旅游”品牌,把福建建成海峡两岸旅游合作的重要基地。推动闽台民间往来,促进区域、城际交流和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借助与港澳建立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加快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开展联合招商,合作建立生产促进中心,积极吸引香港物流、金融、法律、会展、信息等服务领域企业来闽投资;深化闽澳四项合作,与澳门共同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联手推广旅游精品。加强地方外事工作,推进各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做好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工作,依法维护侨益,增进与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

把握国际经济贸易新变化,提升对外开放带动作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大通关”机制,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监管模式的覆盖范围,开展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试点,增加出口免验商品的数量,继续推行重点口岸查验7天工作制,提高通关服务水平。推进与内陆省区的“海铁公联运”,有效组织货源,提高出口货物生成量。促进区港联动,办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的新挑战,继续实施支持和鼓励出口的相关政策,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出口,培育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健全出口风险防范应对机制,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发展中小出口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国内短缺的能源、原材料进口。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按产业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在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有新突破,在吸引外资来闽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等方面有新成效。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原材料、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因地制宜吸纳产业转移,进一步形成分层次利用外资格局。办好第十一届投洽会,举办第二届世界闽商大会,扩大海交会、商交会、旅博会、花博会、海博会、艺博会等经贸活动和海西论坛的成效。

推动自主创新,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激励和评价机制。加强应用研究,鼓励原始创新,突出集成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有新进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环节的技术创新,建立研发和技术中心,开发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围绕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攻关,抓好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海峡西岸星火产业带等项目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园等高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产业公共技术和创业风险投资等平台。充分发挥“6·18”平台作用,广泛征集项目成果和技术需求,完善常年对接机制,促进更多项目转化落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民众科学素质。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复合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归国留学人员的创业活动。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和依法治理力度,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耗能产业和2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扩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范围,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大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继续推进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沿海滩涂围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清理整顿违规小水电,合理开发水能资源。严格依法保护饮用水源。继续抓好“五江两溪”重点流域、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强化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和重点矿业开采区、重点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区治理。加强城市内河、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

(三)集聚资源要素,更加注重具体运作

深化项目带动,以务实运作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十一五”规划布局,用好产业目录,生成、引进和实施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保持合理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两个比重”。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499个,总投资7367亿元,年度投资938亿元。重点建设中工业项目267个,总投资2491亿元,年度投资310亿元。加快在建铁路、高速公路、工业和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建成龙长高速公路、厦门嵩屿港区一期、厦门友达光电、三钢中厚板、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开工建设厦深、向莆铁路,武邵、福州和泉州绕城高速公路,厦漳跨海大桥,仙游抽水蓄能电站,戴克轻型客车、泉州船厂造船、中铝瑞闽铝板带、南纸林纸一体化等项目;继续深化省“十一五”规划的燃煤电厂和宁德、福清核电,金鹰林浆纸一体化、福欣特殊钢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项目领军人才的作用,强化项目报批、征迁补偿、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和保障,形成高效率的项目推进机制。

深化体制改革,以积极运作激发创造活力。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工作,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林木采伐管理、林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步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社会资本与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有效对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服务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抓好厦门综合改革试点,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总体方案和配套措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后评估制度;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强化互动融合,以整体运作促进连片发展。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明晰城市群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总体布局和实施步骤。发展城市联盟,加强城市之间的协调衔接,推进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的共建共享、产业的协作配套、市场的相互开放和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出台扶持政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系统,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注重城市特色,丰富文化底蕴,提高城市发展品位。充分发挥福州省会城市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和示范作用,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漳州、莆田、宁德拓展一线的骨干作用,三明、南平、龙岩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壮大闽东北、闽西南两翼,促进连片繁荣发展。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互动衔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速铁路以及同南方电网联网工程、华东电网第二通道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协作效应。充分发挥港口优势,纵深推进省际合作,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中西部省份从我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并投资建设港口。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坚持互动联动,深化山海协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山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做好财政金融工作,以高效运作服务各项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依法治税,加强征管,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确保重点支出。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收支分类,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范围,统筹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审计,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发挥金融的服务和调控功能。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社会事业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公司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四)着力改善民生,增强和谐社会建设实效

集中新增财力,增进惠民利民实效。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劳务派遣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用工环境。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和生活保障的有效办法。扩大“五险统征”试点和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继续推进水利“六千”、“年万里”农村路网、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闽江和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继续实施医疗补助。从今年开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在全省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开展“光明行动”,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选派千名医生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用两年时间基本消除全省农村中小学现有108万平方米危房;启动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加大实施“造福工程”帮扶力度,组织搬迁2.5万贫困人口;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全面实施侨居造福工程,解决华侨农场居住危房问题;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省财政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推进森林火灾、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工责任和渔船等农业保险;援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增进统筹发展实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更加注重素质教育和教育的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岗位成才。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整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发展计划,推进省级重点学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助学,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重视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发展民办医院,扶持发展中医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控制药品采购价格,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筹办2008年全国农民运动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重视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百所敬老院。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切实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管理,增进平安创建实效。健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建设。加强分类指导,统筹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土地征收征用、城镇建设拆迁、库区移民、企业重组改制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完善防止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探索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途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处置预案。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工作。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强化国防教育,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后勤保障,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海防、人防工作,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营造团结和睦氛围,增进建设文化强省的实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大力发扬“三平”精神。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和谐创建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学艺术。加强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管理。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建立文化精品创作专项资金,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动漫等创意产业,扶持一批文化龙头企业。推进“福建土楼”、“泉州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加大“三坊七巷”、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等一批重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名家大师,培育一批拔尖人才。完善城乡文化设施,健全文化服务网络,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一批农村文化工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有效作为

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以有效作为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局面。

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有效作为。我们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监督,在行政立法、决策、执法和信息公开等环节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大力弘扬胡锦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继续治理商业贿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防权力滥用,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在落实发展思路中有效作为。我们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凝聚人心,坚定不移地实施新一轮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六个扎实”的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阶段;始终坚持“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和“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努力完善基本格局,不断拓展基本态势;深入实施“八大举措”,持续推进“九大支撑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蓝图。

在解决问题中有效作为。我们要主动发现问题,并研究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保、环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创造条件,倾心去做;对规模、质量、效益、结构、体制、机制等事关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必须打破思维定势,及时有效破解;对各种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等事关和谐稳定的问题,必须完善预警、指挥、救援体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保民平安。

在强化管理中有效作为。我们要敢抓敢管,下决心治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习气,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等弊端,深化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严格行政问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要高效便民,注重制度创新,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规定,完善运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切实改进“第一道门槛”的服务,做到办事窗口能办成事;要奋发进取,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良好态势令人鼓舞,新一轮发展的宏伟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立足围绕全局,立足科学发展,立足执政为民,立足求实求效,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目标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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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年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展开 “十五”目标任务胜利完成

2005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省人大《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发展的战略部署产生积极效应。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实现了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6487亿元,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0亿元,增长20.3%;外贸进出口总额542亿美元,增长13.9%,其中,出口347亿美元,增长18%;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2.3亿美元,增长17.2%;财政总收入786.83亿元,可比增长20.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5亿元,可比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98‰。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继续实施有效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6%。粮食总产量715.18万吨,水产品总产量605万吨,造林更新总面积207.3万亩。农村各项改革继续推进。全省安排25.29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制定实施林权证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流转等配套措施,全省11602个村明晰了产权,占应改革面的99.5%。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13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26.65亿元,增长28.8%。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6500公里。水利“六千”工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3%。实施土地整理19.49万亩,新造耕地2.5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步伐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动植物检疫体系初步建成。加强培训指导,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

(二)工业带动作用增强,服务业水平继续提高。制定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全省工业增加值增长13.5%,拉动经济增长5.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1%。电子、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3.9%,拉动全省工业增长8个百分点。实施循环经济“251”示范工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6%。成功举办第三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促成3021个项目与企业对接。已拥有中国名牌产品62个、中国驰名商标54件、国家免检产品141个,均居全国第5位。建筑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511亿元,增长11.1%。金融保险业运行良好,旅游业继续增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物流、商贸、信息、中介和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发展加快。

(三)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建设成效显著。制造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21%、55%和50%。民间投资增长22.8%,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52.6%。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新开工重点项目90个,比上年增加64个。全省189个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80亿元。与上年比,重点建设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重点建设中工业项目投资所占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赣龙铁路建成通车。邵三高速公路春节前将投入试运营,标志着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全线贯通。龙岩坑口和泉州南埔电厂一期、福耀浮法玻璃、百宏差别化纤维、厦门腾龙特种树脂等项目竣工投产。福建炼化一体化、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泉州船厂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福州可门电厂一期、宁德电厂一期、厦门嵩屿电厂二期、省主干电网等项目加快建设。温福铁路全线动工,福厦铁路、泉三高速、浦南高速开工建设。厦深和龙厦铁路、永武高速公路、平潭海峡大桥、泰山石化中转码头、中华映管等离子显示器等一批项目获得国家立项或核准。向莆铁路、厦漳跨海大桥、福建核电一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利用外资质量提高。“大通关”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加快建设,重点口岸查验部门试行每周7天工作制,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政策有效落实。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达45.1%和22.8%。新批福州、福清和泉州三个出口加工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新区获准扩区,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正式运行,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通过国家验收。全省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294个,合同外资50.1亿美元,分别增长8%和76.5%。全年外资企业增资额达29.9亿美元。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平稳发展。投洽会、海交会、商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效明显。

(五)闽台合作进一步扩大,闽港澳侨经济联系更加密切。省六个对台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力度加大。制定闽台产业对接规划,积极开展行业性对台招商活动,新批合同台资18.3亿美元,增长92.1%。两岸光电、软件行业建立协作关系,台资企业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壮大。成功举办旅博会、花博会、台交会、纺博会、鞋博会。闽台贸易持续增长,率先实现直接登岛办展,对台贸易额47.66亿美元,增长9.4%。积极办好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扩大到全省,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扎实推进。设立台湾农产品营销中心,台湾水果首次以零关税方式进入我省。福建居民赴金马旅游顺利启动,实现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等旅游资源对接。文化交流进一步加强,开播海峡卫视,举办闽台民俗节庆活动和两岸交流论坛,建设中国闽台缘博物馆。两岸人员往来更加频繁,我省沿海与金马澎地区直接往来和海上试点直航进一步拓展,厦金航线客流量突破50万人次。厦门新增为两岸春节包机航点。两岸三地关系更加紧密,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联手海外招商,金融、旅游、现代物流等合作取得新进展,新批合同港资38.5亿美元。闽澳商务、中小企业、旅游文化和服务业四项合作继续深化,澳门妈祖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侨务、外事工作得到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新的侨力资源继续拓展。

(六)有效应对各种挑战,齐心协力战胜困难。面对5次暴雨洪灾和7次强台风袭击,我们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超前部署,科学调度,合力抗灾,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推开,受灾居民春节前可搬入新居。面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及时启动预案,从容应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防控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井然。面对严峻的出口形势,加强外经贸预警监测,及时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各种贸易壁垒,增强企业扩大出口的信心。面对原材料能源供应紧张,强化采购、运输和调度,加强指导服务,有效保证企业正常生产。

(七)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生态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推动高新技术研发,10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全面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列入国家计划,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产品开发取得新进展。筹建两所本科院校,新组建13所高职院校,全省高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突破40万人,高考录取率达70.9%。18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双高普九”标准。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整顿医药价格秩序,医药费用增长势头得到初步控制。文化精品创作力度加大,农村基层文化设施继续改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泰宁被确定为世界地质公园,“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和“福建土楼”申报世界遗产工作积极推进。群众体育广泛开展,我省体育健儿在十运会上获得17枚金牌,创历届最好成绩。福州和厦门地区大学新校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大剧院、省广播电视中心等社会事业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人事、编制、气象、防震、测绘、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建设林业生态工程,实施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新增泉州宝洲二期等5个污水处理、晋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7个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主要水系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良好。

(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和除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农民受益27亿元,人均减负103元。全省城乡94.6万人享受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和“三类”残疾学生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开展高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12.4万名学生得到资助。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完成年度目标的122%。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启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施。补助415个困难乡镇、村“两委”和城市社区居委会,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造福工程”新搬迁2万人。每个村至少有1个卫生所的目标基本实现。对农村农技员、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协管员实施政府津贴。通过劳务派遣等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5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8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完成。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廉租房制度顺利启动。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完成计划任务。民政、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九)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社会安定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73件、省政协提案727件。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项。“四五”普法目标基本完成。政府绩效评估和政务公开全面推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广泛开展学习郑忠华、张仁和等先进典型和“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厦门市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福州市、三明市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平安福建”深入建设,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强化,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力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强化责任制和各项管理措施,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深入开展“双拥”和军警民共建活动,驻闽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2005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五”计划的胜利实现,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高出目标1.6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343元,年均增长8.7%。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6.3%和13%。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000亿元,超过1949—2000年的投资总和,投资率由2000年的28.8%提高到2005年的35.8%。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6%,高出目标12.6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49亿美元,超额完成年均40亿美元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7%,高出目标4.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1%,实现预期目标。“十五”发展的成就突出表现在:

产业支撑更加凸显。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7.0∶43.3∶39.7转为2005年的12.7∶48.6∶38.7。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快,三大主导产业进一步提升,形成60个制造业产业集群,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3.4%。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三大产业带初步形成,四个重点产业逐步壮大,九类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增强。

基础设施显著改观。新建高速公路865公里,累计通车里程达到1210公里,基本建成“一纵两横”主干网;新增铁路159公里,铁路营业线里程达1630公里,赣龙铁路的建成打通了我省第四条铁路进出省通道;建成一批大型深水专业化码头,港口吞吐能力超亿吨,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居全国第7位;连城机场建成使用,民航空港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发电能力714万千瓦,电力装机容量达1758万千瓦。“数字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电话交换机容量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互联网用户达319万户,全省建制村实现村村通电话。十大防灾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县级以上城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统筹能力逐步增强。科技进步综合评价居全国第十位,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九位。专利授权量22090件,居全国第八位。教育“两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调整组建普通高校47所,高考录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全省已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56个。文化发展步伐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市场经济秩序趋于好转,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完成阶段性目标。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急救治机制初步形成。五年新增山海协作项目3200多个,总投资超过360亿元。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明显。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连续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成投产一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重大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名列全国前茅,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一。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断拓展空间、集聚合力、改进服务、推动落实。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简政放权,赋予县(市)更多的审批权限,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深化企业改革,制定保障工业用地政策,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扩大中心城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政策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取得成效。加快投融资、财税、价格、流通、社会事业、城市公用事业等配套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2000年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4868元、1210元。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41.5%提高到47%。城市建成区面积比2000年扩大43.6%。城乡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达25.5和40平方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保持在60%以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尤为可喜的是,“十五”期间,我们立足于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和全国发展大局,做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形成了“四个推进”的指导思想、“四个基本”的目标任务、“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全省上下呈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海峡西岸”写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使这一战略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全国战略,有利于完善全国区域经济布局,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后发优势,有利于形成服务中部崛起、西部开发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有利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我们多年的愿望变成现实,全省上下欢欣鼓舞,海内外反响热烈。中央文件第一次明晰海峡西岸的界定,第一次明确海峡西岸是个地区,第一次凸显海峡西岸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独特作用,第一次强调支持海峡西岸的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对福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和支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海峡西岸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十五”发展的成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政府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在此,我谨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工业总量不够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二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资源约束和人口、环境压力比较突出。三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依然艰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差距,就业再就业压力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五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预防、处置体系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社会治安仍不容乐观。六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待加强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跨越

“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制定好“十一五”发展的规划蓝图,对于指导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请大会审议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总结了“十五”计划的实施情况,分析了“十一五”的宏观环境和发展面临的挑战,围绕省委新一轮发展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各项措施。

“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按照“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把福建建设成为促进祖国统一的前沿平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创新型省份,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这一总体要求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突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符合中央要求和福建实际,是“十一五”时期我省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规划纲要》提出要把握“八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坚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坚持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为民惠民利民。这“八个坚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体现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基本要求。

《规划纲要》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基本态势,提出了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突出强调发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发展壮大闽东北、闽西南两翼,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紧密对接、联动发展;加强两岸三地联系,逐步形成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区域;依托大型港湾和基础设施,发展新型港口工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培育重要经济增长极,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加快崛起。

《规划纲要》确定了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力争更快更好;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0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8000元,财政总收入超过1200亿元;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这一目标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和沿海蓝色产业带,积极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到2010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条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加快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重视发挥城市的带动作用,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壮大经济总量。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发展重化工业,在产业集聚中调整优化结构,在自主创新中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三次产业健康发展。到2010年全省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9∶51∶40,工业增加值突破5000亿元。提高制造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提高能够引导带动产业壮大的项目在重点项目中的比重。建设福厦沿线国家级信息产业制造基地、湄洲湾和厦门海沧石化基地,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旅游、房地产、金融保险、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38%以上。坚持陆海联动,以滨海城市和陆域经济为依托,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发展为突破口,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海洋产业发展,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形成海岸、海岛、近海、远洋多层次的海洋开发格局,到2010年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8%以上,推进我省由海洋资源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转变。

(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推动海峡西岸城市群崛起。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把港口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重要港湾的协调整合力度,完善港口功能,重点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积极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形成现代化的海峡西岸港口群。加快建设以港口为依托,连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国道和省级干线公路的综合交通通道。完善空港发展布局和机场配套设施。推进福州、厦门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和建设。到2010年,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达3亿吨,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达到2500公里和2000公里。把电力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抓,加快电力结构调整和电网建设,新建全省500千伏大环网,电力装机容量达3000万千瓦,形成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数字福建”建设应用水平。

增强海峡西岸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以中小城市为基础的综合规划体系,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2%。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增强城市群的产业集聚能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增强城市群的承载能力。发展城市社会事业,增强城市群的服务能力。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提高城市群文化品位。发展区域城市联盟,推动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激发活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通过闽东北和闽西南两翼的发展,促进与两个三角洲紧密对接,向内陆腹地纵深推进,实现互动联动、共同发展。

(四)继续深化体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改革增活力,努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提升民营经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建设的投融资新机制。

以开放促发展,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提升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对外开放“排头兵”作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引资方式,提高引资规模和质量,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闽投资。“十一五”期间全省年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亿美元以上。稳定外贸出口扶持政策,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妥善解决贸易摩擦,提高外贸质量和效益。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承包工程和境外加工贸易。

(五)以“五缘”促“六求”,扩大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利用闽台地缘近、血缘亲、文缘同、商缘广、法缘久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动闽台交流交往,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和辐射效应。采取有效措施,密切闽台经贸联系,加强闽台制造业特别是信息、光电、汽车等产业和金融、贸易、物流等服务领域的合作,使我省成为对台产业合作的重要基地。推动两岸直接“三通”,扩大对台试点直航和直接往来成果,使我省成为两岸交往的重要通道。扩大旅游双向对接,推进闽台旅游线路互联、资源共享、市场互动,使我省成为两岸旅游合作的重点地区。拓展农业全面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使我省成为两岸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重要集散地。促进文化深入交流,发挥我省文化的独特吸引力,增强台湾民众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健全和落实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两岸三地合作交流,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创造合作商机,扩大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成效。

(六)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省建设,做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粮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质量和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耕地面积稳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上。健全防灾减灾体系,重点加强江海堤防、蓄水调水、水库除险保安、渔港(避风港)、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控、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平安。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力争在相关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坚持教育优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重视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到2010年初中、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8%、80%和25%以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增强人才和智力支撑。着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成设施先进配套、市场繁荣有序、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和群众文化丰富多彩的文化发展新格局。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优化医疗环境,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村民自治和社区民主建设。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做好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发展慈善和残疾人事业。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深入建设“平安福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落实“四个关键”,做好2006年各项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前进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四个推进”,把握“四个基本”,把“关键在活、关键在和、关键在实、关键在人”的要求落实到今年的各项工作中,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外贸出口增长12%,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亿美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激发活力,创新举措,以“活”开拓发展之源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谋划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步骤、政策和项目,使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围绕稳农,毫不松懈地抓好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安全责任,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00万亩。围绕支农,整合各类财政性涉农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集中力量推进标准化农田、江海堤防、大中型水利设施除险加固、中心渔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发挥农村农技员(兽医、林业技术员等)、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治安调解员等“五大员”作用。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做好农、林、水产病虫害防治工作。围绕强农,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推广新肥、新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具,提高农业组织化、标准化和市场化水平。实施“百龙千亿”工程,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和开发,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规模,突出抓好40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引导农户与市场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围绕活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各项配套改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广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创新商品林采伐管理,规范林权流转,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和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

加快产业集聚,增强工业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实施省级重点产业集群专项规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拓展电子、石化、汽车、造船、软件、光电、制药等一批项目组团。强化煤电油运调度,突出抓好省百家重点企业和工业新增长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从生产要素供给、基础设施和外部协作配套条件等方面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扩张。有效落实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改造提升钢铁、水泥、造纸、食品、纺织等行业的骨干企业。加快构建技术、金融、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抓好电机、模具、纺织、陶瓷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抓好环保、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研发项目,推动自主开发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6·18”平台,促进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成果与企业对接。扶持品牌,叫响品牌,搞活营销,开拓市场,推行质量标准体系,再创一批规模化、集团化、区域性的名牌,打造产业名市、名镇。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步伐,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大力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激活消费需求。依托交通枢纽,建设一批重要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大型物流企业,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促进物流业加快发展。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扶持一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培育流通龙头企业,加快“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旅游资源整合和设施建设,推出一批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等线路。进一步发展各具特色的生产性和生活性中介服务业。继续落实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各项政策,发展适合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各类房地产。清理各种抑制消费的不合理规定,改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放心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完善外经贸支持服务体系,提升对外开放活力。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继续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出口奖励政策保持不变。壮大民营外贸经营主体,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拓展新兴出口市场和海外营销网络,扩大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完善外贸出口预警监测机制,采取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等措施,支持出口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努力增加有效进口,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办好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经贸活动,发挥“福建国际投资促进网”和外商投资项目编码管理系统的作用,做好重点招商领域项目的编制和推介工作,着力引进跨国公司服务外包、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引资步伐。对外商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实行重点跟踪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充分发挥保税物流园区和区港联动的政策效应。实现新批出口加工区封关运作。完善重点口岸查验部门每周7天工作制和电子通关工作,加快大通关建设。

灵活务实拓展闽台合作,加强闽港澳侨经济交流。支持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地区的发展,主动承接台湾机械制造、信息产业和光电产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吸纳研发机构和高附加值生产环节。进一步拓展沿海地区与金、马、澎直接往来。以厦门增设为两岸春节包机新航点为契机,推动闽台空中直航、邮件互换和电信直达。落实台胞落地签注5年有效政策。加强口岸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迎接“三通”的各项准备工作。拓展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工作成果,构建两岸一体旅游线路。办好涉台经贸和文化交流活动,争取更多闽货入岛展销,扩大对台小额贸易,开展对台劳务合作。推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促进闽台农业科技和项目对接。密切闽港、闽澳经贸合作,继续推动联合招商,争取金融、旅游、物流、人才等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做好侨务工作,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利用华商和闽商网络,重视华侨新生代的作用,引导海外侨胞来闽投资。

(二)突出和谐,注重协调,以“和”提升发展之势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抓紧修编中心城市规划,推进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加快进出城快速干道建设,完善市区路网。加大城市堤防、排涝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加强中心城市之间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社会事业等方面协作。积极培育中小城市,加快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坚持挂钩对口帮扶制度,健全互帮互促机制。深入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输入教师、医生、科技人才计划,扶持培育一批重点骨干项目,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高度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认真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完成土地整理30万亩。强化水能资源的科学开发与管理,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闽江“北水南调”、九龙江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研究。提高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和集约开采水平。建立健全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落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财税和价格政策。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城市内河污染治理。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注重水土保持,加强水源地、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推行“三结合”,完善扶持措施,促进计生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着力构筑和谐社会安全网。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工作机制,推进劳务派遣市场化、社会化,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探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推进“五险统征”试点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继续建设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办好惠民实事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缓解县乡(村、居)财政困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千方百计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对农村“五大员”实行政府津贴。继续推进“造福工程”。抓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水利“六千”工程。开展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积极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学英雄、见行动”和“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活动,大力弘扬“三平”精神。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互助友爱,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国防建设和“双拥”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强化国防教育与宣传,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后勤保障,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海防、人防工作。

(三)盯紧抓实,求实求效,以“实”打牢发展之基

扎实推进重点建设。保持合理的投资建设规模,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占重点建设投资的比重。安排省重点项目402个,总投资5468亿元,年度投资675亿元。重点项目中工业项目221个,总投资1717亿元,年度投资253亿元。加快温福和福厦铁路、浦南和泉三高速公路、炼化一体化等在建项目进度,开工建设厦深、龙厦、向莆铁路和永武高速公路、三个LNG燃气电厂等项目,争取开工石狮PTA、厦门PX、德盛镍合金、南纸等一批产业项目,加快推进福建核电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编制实施海峡西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等34个专项规划,策划、生成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完善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与考核办法,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供水供电,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把提升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围绕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重点在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推出一批适合民营企业投资的具体项目。定期发布民营投资项目信息,做好各环节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服务民营企业的助手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同业商会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综合素质。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部门协调制度,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增强海洋开发实效。制定并实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厦门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继续研究推进其他重要港湾的实质性整合。加快建设嵩屿港区一期、江阴港区集装箱等大型专业化泊位,配套建设深水航道、疏港公路和铁路,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发展壮大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矿产能源业、海洋制药业等新兴产业,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实行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制度,严格入海污染物排放,治理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壮大财政金融实力。大力培植骨干财源,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稳步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大金融产品创新。落实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合作协议,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双赢。

(四)珍惜人才,营造氛围,以“人”构筑发展之本

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以项目集聚人才,以事业吸引人才,以感情留住人才,以机制激励人才。允许试,鼓励闯,支持上,使各类人才有所作为、脱颖而出。做好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继续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博士后站点建设,完善闽籍院士专家联系制度,加大复合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与引进力度,全年新增党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12万人。推动职业培训市场化,全年新增35万名技术工人、4500名高技能人才、8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实施人才市场“1211”工程,拓展人才中介服务领域,扩大两岸三地人才交流,积极引进智力。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改革工资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增强人才培养能力。优化教育资源的布局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空置校舍处置工作。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适用型技术人才。重视幼儿教育、高中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课改”,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人才需求预测,进一步结合社会需求、企业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抓好福州、厦门高校新校区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考录取率保持在70%以上。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完善民办教育分级管理办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发挥领军人物作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的攻关。抓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力争更多科技项目进入国家计划。推动科技资源整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联盟,提高产学研合作实效。发展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促进工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抓紧培养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军人才,在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形成人才梯队和研发团队。充分发挥企业家、专家在技术创新和推广中的关键作用,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奖。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普工作。

优化人文环境,促进文化振兴。制定并实施建设文化强省的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一批有实力、有市场、有品牌的文化企业。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发行等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会展、动漫、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养一批名家大师和文艺尖子,鼓励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开发文化资源,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活跃乡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举办全省第二十三届戏剧会演,争创“五个一”工程奖作品和国家舞台精品剧目。促进理论创新,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和第十届省全民健身节,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提高效率

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落实是重点、责任是关键、效率是保证。我们要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

必须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自觉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觉把转变职能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把勤政廉政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抓好纠风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开解决问题的会,发有实际内容的文,倡导精干、高效、务实的作风。

必须着力提高服务发展的效率。用好项目带动这个抓手,创新项目生成机制,使好项目成为工作的着力点、发展的突破点、财税的增收点,形成各级各部门扑下身子抓项目、齐心协力促项目的工作局面。把好规划这个龙头,强化海峡西岸概念,树立经济区整体发展的意识,使之贯穿于省、市、县(区)各级的发展规划中,促进城市群、产业群、交通网的合理布局和加快发展。抓好产业导向这个关键,不拘泥于本地区固有的自然资源禀赋,充分挖掘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资源优势,主动靠大靠优靠强,借智成势、借力兴业、借梯登高,加快壮大产业总量和经济实力。

必须着力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有效落实惠民政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从实际出发,多办、办好惠民实事,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落实便民措施,加强政府机关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的“第一道门槛”的效能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完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严格限时办结,真正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投资者。有效落实工作责任,有了责任心,就会有激情、有办法、有合力,就不会懈怠,再大的困难也能努力去克服。各级干部都要做有心、用心、尽心之人,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负其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

必须着力提高实际运作的效率。注重拓展空间,作为的空间有多大,发展的空间就有多大。要吃透上级精神和本地实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推出促进发展的新举措,支持各类有市场、有效益、可持续、有发展冲动的企业有效扩张,让他们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注重抓好细节,细节反映作风,细节体现态度,细节牵动全局,细节决定成败。要脚踏实地,力戒浮躁,细化任务,增强合力,从眼前能够做、自身应该做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有效的战术战役一步一步地实现宏伟的战略目标。注重解决问题,各级干部要勤于动脑,精于业务,善于出活,做有效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称职领导、称职干部,树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推动工作、为民负责、公正廉洁的形象。

各位代表,宏伟目标的实现需要长期不懈、锲而不舍的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共同谱写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篇章!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精选篇1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年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开局良好

2004年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第一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求真务实,统筹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实现了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预计全年生产总值6053亿元,增长12.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10亿元,增长25.9%。外贸进出口总额475.50亿美元,增长34.6%,其中出口293.97亿美元,增长39.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可比口径53.18亿美元,增长7.6%。财政总收入622.76亿元,可比增长18.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33.36亿元,可比增长2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5.96‰。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是全省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共同实践的成果,统一大业的责任,再创辉煌的追求,在全省上下形成广泛共识,海内外反响热烈,产生了积极效应。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认真落实推进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等重大举措,及时出台《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政策,着力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对外开放、区域协作、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和谐社会等九大支撑体系。全省新一轮发展的基本构想、基本思路、基本态势、基本格局正在开始形成,发展的信心、发展的氛围、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突破风险、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呈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质量继续提高。把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与福建实际相结合,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认真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撤销各类开发区196个,占总数的60%;核减规划面积84万亩,占开发区规划面积50%,盘活、收回闲置土地2.38万亩,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加大调整力度,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5%。粮食呈现恢复性增长,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16.9万亩,总产量增加23.3万吨。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增强,新增264家龙头企业,全省5426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联系带动农户455.3万户。工业经济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工业增加值增长15.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3%,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27%。产业集聚取得新成效,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6.7%。新增18个中国名牌产品,全省已拥有中国名牌产品36个、中国驰名商标25个。企业技术改造得到加强,220个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进展顺利。“数字福建”建设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和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工程步伐加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450.63亿元,增长13.3%;贷款余额4745.17亿元,增长17.3%,不良资产下降。旅游业发展加快,旅游品牌影响日益扩大,全省旅游总收入550.74亿元,增长42.2%。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等第三产业稳步发展。

(三)全力以赴战胜困难,确保生产生活正常有序。面对去年初禽流感在周边地区蔓延的威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坚持八个始终、做到六个到位、实现两个确保”的要求,严防严控,全省没有出现禽流感疫情。面对持续严重干旱,积极应对,坚持科学、计划和节约用水,最大限度地缓解旱情。面对煤电油运紧张状况,精心组织,强化调度,力保经济平稳运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基本保证企业正常用电。面对“艾利”强台风的正面袭击,周密部署,责任到位,按照“四个全、四个千万、四个确保、四个尽快”的要求,保证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在战胜各种困难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了我省干部群众上下一心、群策群力、顾全大局、迎难而上的精神风貌。

(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项目带动促进投资平稳增长,全省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项目比上年增加1646个,在建总规模4256.79亿元,增长33%,其中新开工项目增加470个。能源、科教文卫、市政建设投资分别增长94.2%、18.8%和21.4%。民间投资增长35.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6.7%。重点建设取得新进展,103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7.38亿元。三福、漳龙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000公里,提前一年实现各设区市4小时内通达省会城市的目标。连城机场建成通航。赣龙铁路福建段基本建成。邵三、龙长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推进。东南汽车多功能车、厦工集团易地搬迁、三钢炼钢挖潜改造、福建金纶石化涤纶短纤、福建电气硝子玻璃玻壳项目等建成投产。新电源点项目和电网建设步伐加快。泉州外走马埭、福清东壁岛、莆田澄峰、霞浦沙头等围垦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温福铁路、泉州船厂修船等项目开工建设。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福建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国家批准。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促成2656个项目成果与企业对接。

(五)扩大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率先实施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地方应承担出口退税的政策,有力推动出口持续高速增长,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占全省出口总额的44.6%和23.2%。省属国有外贸企业改革顺利完成,市县属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授予2385家企业外贸经营权。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快,通关效率明显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反倾销取得新成效。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和水平继续提高。新批千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271个,合同外资占全省的51.4%。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取得新进展。闽台经贸、文化交流进一步密切,利用台资和对台贸易稳步增长,农业合作成效明显,两岸海上试点直航和福建沿海与金、马、澎地区人员、货物直接往来继续推进。闽港澳合作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侨务、外事工作得到加强。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中国(福州)海峡经贸交易会、首届福建商品交易会、第六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首届世界闽商大会、第四届福建同乡恳亲大会、首届国际友城大会及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活动,福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六)创新体制机制,各项改革稳步推进。“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经验在各地推广,全省共选派3767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展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粮食安全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全省87.7%的林改村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改革顺利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已改制762家,改制面为61.9%。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范了政府投资管理行为,确立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集体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民营企业在产业准入、财政金融支持和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召开纪念企业“松绑放权”二十周年大会,表彰重奖贡献突出的企业家。培育资本市场,新增5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全省22个污水处理项目、14个垃圾处理项目实施产业化。完善地方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双赢机制,优化各类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投入。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组建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厦门广电集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分省级机构的调整和改革基本到位。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起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新成果。

(七)注重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两基”教育继续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加快。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51.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103%。高校规模扩大,教育质量提高,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全面启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建成,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福建农林大学合并迁建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新设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和厦门理工学院3所本科院校和15所高职高专院校。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在我省招生15.4万人,比上年增加4.9万人,高考录取率达70.56%,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科技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一批新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激励机制和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表彰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杰出人民教师。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部分项目建成使用。文化事业继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进一步繁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群众体育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成绩显著,我省运动员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1金2银1铜的历史最好成绩,在第12届残奥会上赢得4块金牌,在第5届全国农运会等赛事上创出佳绩。计划生育连续1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人口出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流域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达62.9%,居全国首位。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推行土地整理和开发,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人事、编制、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海防、人防、气象、防震减灾、测绘、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八)坚持一心为民,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75元,增加11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89元,增加355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种粮免税、订单售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措施,全省农民直接受益25亿元。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全省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75.5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水利“六千”工程完成年度计划105%,“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7500公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1999年以来被拖欠的征地补偿费2.6亿元全部偿付到位。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权益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0.69亿元,超过当年清欠计划7.58亿元,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6.64亿元,清欠比例99.8%。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推进,就业渠道扩大,新增就业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7.5万人。全省成立劳务派遣公司74家,共派遣员工6.8万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93万人、270万人、285万人。城镇近20万人享受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山海协作和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实施开发性扶贫,积极扶持47个山海协作示范工程、88个重点骨干项目。继续实施“造福工程”,超额完成1.5万人的搬迁任务。继续治理餐桌污染,食品安全状况趋向良好。民政、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库区移民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九)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安定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74件、省政协提案660件。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四五”普法扎实有效,公民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行政许可法》,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取消一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平安福建”全面启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大,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设继续加强。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比上年明显减少。广泛开展向“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双拥”和军警民共建活动,我省成为全国唯一的所有设区市都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心血和汗水,与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与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产业集群规模不够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具有国际影响的知名品牌还不多;电力结构不合理,煤电油运紧张的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剧,对部分产品出口造成较大影响;原材料、农资等价格涨幅较大,给部分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很好形成,一些县乡财政紧张,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社会保障任务还很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社会治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部门行政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和消极腐败、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二、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005年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推进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更好地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继续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着力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5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5%,力争更快更好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按可比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实现今年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竞争力

加大支持“三农”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打牢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积极扶持重点产粮区,继续实施订单售粮直补政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产量,提高品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障粮食安全。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规模经营。调整畜牧、水产业结构,实现品种多样化、优质化。实施林业“三五”工程,调整林种结构,推动林业资源的精深加工。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快大宗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投资13亿元,继续实施农村水利建设“六千”工程;投资24亿元,完成“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5500公里;加强中心渔港等渔业设施建设。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农技员津贴补助;搞好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

推进海峡西岸制造业基地建设。围绕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以产业集聚为着力点,以工业集中区为承载点,以骨干企业为支撑点,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的上下游延伸和分工协作,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精心培育、扶持壮大6—8个产值超500亿元、30个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电子信息产业要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推动冠捷、戴尔、华映光电等一批重点企业扩大显示器、计算机等龙头产品生产规模,促进福厦一线沿海地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机械装备业要加快福建戴-克轻型客车项目建设,开展闽台汽车行业及与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突出东南汽车、金龙客车、福耀汽车玻璃等品牌优势,建设海峡西岸汽车制造业基地;加快泉州、厦门、福州、福安等地修造船厂的建设和改造升级,推动造船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厦门、龙岩、三明、漳州等地装载机、叉车、港口机械产业发展,扶持壮大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展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石化产业要推进炼化一体化、厦门对二甲苯、东南电化聚氯乙烯等项目建设,发展湄洲湾两岸和海沧石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传统产业优势,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对轻纺、冶金、建材、林产等产业进行提升改造,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业集群。围绕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促进软件、光电、生物制药和环保等产业的技术开发,培育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继续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拓展营销联盟,提高闽货市场占有率。认真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加强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协调调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重视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制定海洋发展规划,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海洋经济布局,推动海陆经济互动和一体化发展。加快临海工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盐及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和海水利用业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海岸带、海岛、近海、远洋多层次开发格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提升服务业整体素质。依托立体交通网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枢纽、园区和配送中心建设,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连锁经营、中高级批发市场、电子商务等营销方式,提升传统商贸业。提高会展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促进金融、保险、电信、房地产、产权交易、会计、律师、咨询、拍卖等服务业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整合旅游资源,扩大品牌效应,加强区域合作,不断开发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升级。扶持发展吸纳就业强、方便群众生活的服务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开拓农村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增强财政金融的服务功能。加大对产业集聚、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培植财政收入新增长点。严格依法治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和县乡财政体制。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健全政银企会商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维护金融稳健运行。

放手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形成政策措施扶商、社会舆论亲商、科技创新强商、银企互动活商、办事环节利商、依法维权护商的发展氛围,为民营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项目对接、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对外合作等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障碍。推动民营企业向拥有品牌的龙头企业集聚,进入大企业生产体系,建立稳定的分工合作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和管理创新,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与外商合资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技术、资本的联合、重组,扶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外向优势,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着力拓展对外经贸。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省统一负担的办法。加快整合口岸资源,提高通关效率。健全外贸出口预警机制,积极应对贸易壁垒,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各项工作。壮大外贸经营主体,继续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鼓励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用好国内外商品交易平台,大力开拓出口市场。推进厦门象屿保税区“区港联动”,努力建成国际物流中心。加快莆田进口木材检疫处理区和木材加工基地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推进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把握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从生产力规划布局、产业链延伸、企业增资扩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开发区功能、创新投资促进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扩大招商,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七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经贸活动,促进更多项目落地。

积极扩大闽台合作。以台商投资区为载体,推动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生物技术等产业对接。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为窗口,引进良种和先进技术,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以“两门”、“两马”为通道,拓展闽台直接往来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海上试点直航成果,促进两岸直接全面“三通”。以物流、旅游、金融为重点,发挥沿海的物流中转作用,开展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发展两岸金融关系,扩大服务业合作。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民俗文化等为纽带,吸引台湾民众来闽寻根谒祖、联谊交流、投资兴业,促进多领域的合作。

密切闽港澳侨经济联系。积极推进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和闽澳四项合作,扩大合作交流成果。闽港联手海外招商,利用各类会展活动向港澳推介项目,吸纳更多投资。拓展闽港转口、转运贸易。继续推动企业赴港融资。加强侨务工作,开拓新的侨力资源,切实维护侨益,引进侨资、侨智。做好外事工作,扩大对外交流。

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福建重要出海口的优势,南承北接,西进东出,加强与两大三角洲及内陆省区的经济协作,进一步形成“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对外开放、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着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完善设施,强化功能,集聚要素。通过规划衔接、资源共享、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推动城市联盟取得实质性进展。发挥福州省会城市的带动作用,凸显服务全省发展的带头效应;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凸显先行先试的辐射效应;发挥泉州侨乡工贸城市的先导作用,凸显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示范效应。发挥漳州、莆田、宁德三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承接、传导作用,促进沿海城市带的形成。发挥南平、三明、龙岩三市在拓展内陆腹地中的枢纽、通道作用,实现共同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县域工业化步伐,推动小城镇健康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全面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原省级财政周转金债权分类下放市、县。抓好对口省区帮扶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推进山海协作示范工程、骨干项目建设。

(三)加强重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有效增强发展的保障能力

保持投资平稳增长。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注重后劲项目的储备和开发,提高重点项目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项目总数中的比重。今年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343个、总投资4181亿元、年度投资43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63个、834亿元和11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76个、总投资1410亿元、年度投资2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4个、372亿元和119亿元,省预备重点项目163个、总投资2281亿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核准制,健全备案制,推进代建制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试点。办好第三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让各类企业获取更多更好的项目和技术成果。

加快电力建设步伐。推进龙岩坑口、南埔、宁德电厂,嵩屿电厂二期等应急电源点建设,争取年底投产。抓紧福州可门、江阴电厂,后石电厂7号机组,华能三期,莆田、晋江、厦门燃气电厂,街面、洪口水电站,罗源、泉州电厂等电源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满足“十一五”期间电力需求。积极发展风电,做好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等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多元化的电能供应体系。加快主干电网、县城电网改造,抓好一批500千伏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和前期工作,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电能配置。

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发展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及三都澳港等大型深水港口,开发漳州古雷港区,抓好大中型泊位建设。加大重要港湾的协调与整合力度,统一港湾规划、岸线使用、航道管理,建设组合港,推进港口一体化。抓好内河疏浚,提高内河航运能力。实施“构筑快速通道,完善区域路网,改造既有线路,配套港口铁路”的总体规划,赣龙铁路投入运营,加快建设温福铁路,开工建设福厦铁路,推进厦深、龙厦、向莆等铁路前期工作。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实现全线通车。加快建设龙长、长乐机场一期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浦南、泉三高速公路,推进长乐机场二期高速公路、永安至武平、宁德至上饶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北起宁德、南至漳州的福建滨海通道(省道201线)建设。逐步完善省级干线路网布局,力争大部分县、市城区1小时左右通达高速公路。完善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晋江、武夷山、连城等中小机场为辅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体系。

(四)强化科教创新,繁荣社会事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继续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形成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行业人才,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和高级技工队伍,稳定山区人才队伍。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人才储备中心。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站点建设,吸引海内外有志之士来闽创业。完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政府顾问等各项制度,加强与院士、专家、学者的联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分配激励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关心爱护劳动模范,进一步形成学习劳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

积极促进科技进步。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认真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强产学研、农科教合作,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科技创新更好地融入产业集聚全过程。在关键应用技术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用,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提高产业技术领域的科技原创能力。加强科普工作,传播科学知识。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农村教育,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巩固农村“两基”成果;省级以上投入1.5亿元,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省33个县、市、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视学龄前教育。继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省级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学科,优化学科结构;抓好福州地区大学新区二期工程建设,确保新生如期入学;保持高考录取率7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办教育,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基础教育课改,保证整体办学质量。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基本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流行。省级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防控等项事业。各设区市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福州、厦门等城市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水平。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增加6个试点县,逐步完善农村医疗设施和卫生服务。

着力推进文化建设。繁荣精品创作,努力提供更多健康向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加强艺术人才培养,扶持富有特色的地方戏剧。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壮大经营性文化产业。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县乡村文化馆站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抓好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福建大剧院、福建广播电视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一批历史文物、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基地。开展“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继续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开展老年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筹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做好第十三届省运会筹办工作,力争第十届全运会取得优异成绩。

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和“爱祖国、爱福建”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建设管理有序、充满活力的新型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五)合理利用资源,重视生态效益,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严格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认真落实基本农田管护的各项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盘活存量、开发整理、旧村改造、提高投资强度等途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省级安排3亿元,开发整理土地15万亩,新增耕地1.2万亩;省级投入3亿元,围垦造地11万亩,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基本完成禁采区的“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提高水资源保护和调控能力。强化岸线规划管理,合理利用港口和岸线资源。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重点在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利用、社会消费等环节探索新途径。加大煤炭等资源勘探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强化对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广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和水循环利用。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推动各种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引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大力提倡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绿色生活方式,建立节约型社会。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构筑绿色海峡西岸。创建园林城市,漳州、泉州争取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继续抓好工业污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机动车排气的治理。继续推进城市公用事业产业化,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加强海洋监控,严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完成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五江两溪”等重点流域和城市内河、内湖综合整治,巩固水葫芦治理成果。强化农村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和建设。

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继续建设主要江河流域防洪设施和县、市城区防洪堤工程,全省重点海堤防潮能力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健全台风监测预报、应急救援体系。加快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期工程建设。抓好大中型水库和水闸工程的除险加固。严密动植物疫病监测和防治,控制农作物、森林重大病虫害。加强森林火灾预防监控,减少火灾发生。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和海洋地质性灾害的预警防治,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优化人口结构。重视人口老龄工作,加快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努力办好惠及群众的实事。集中新增财力,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和除烟叶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健全农民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低保”,适当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出台高校困难学生助学金补贴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帮助困难乡镇、村级组织和城市社区解决运转经费问题;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1.5万人搬迁任务;安排好“五老”人员、“五保户”、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群众、受灾地区群众、贫困残疾人等群众的生活;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海岛和库区的扶持力度,抓好207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逐步推行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探索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制,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等工作,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改善城乡就业服务。继续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拓宽就业渠道。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范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万人。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施百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计划,落实“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提高劳动者素质。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深入建设“平安福建”。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对路面“两抢”、入室盗窃、“六合彩”赌博、偷私渡、制种贩毒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视察。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前主动与政协协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征求各类咨询机构、专家学者和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继续抓好“四五”普法。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管理和办事公开制度。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团、行业组织的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建设人防体系,加强海防管理和军事设施的保护。落实优抚政策,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把双拥共建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关键在责任

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重在落实,关键在责任。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现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繁重,责任如山。我们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要强化加快发展的责任。倍加珍惜多年来形成的发展合力、发展环境、发展动力,倍加珍惜干部群众致力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倍加珍惜全省人民用心血和汗水培育出来的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谋划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向改革要办法,靠创新找出路,努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层次,精心编制“十一五”规划,切实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发展规划上,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年度上,落实到一批又一批持续不断的项目建设上,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行政监督,促进政府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软环境建设,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坚持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地在服务发展中体现价值、发挥作用、检验成效。

要强化讲求实效的责任。善于把上级精神和各地实际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承诺有度、承诺有效。已有的政策不改变,新的政策不断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领群众,推动工作。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有困难、有问题不往基层推,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保护和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督查到位、考核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要强化从严治政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决不做有损人民利益的事。切实加大反腐败力度,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违法乱纪者,从严惩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全体公务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于学习,善于提醒,敢于批评,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争当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表率。

要强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始终把“民”字记在心上,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把好事、实事做在群众所需之时、所盼之处,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起长远作用的事,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密切干群关系,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凝聚和激励人民群众共同前进。

各位代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福建的发展大有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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