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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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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

印发《湖北省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市(州)、县畜牧兽医局:

    现将《湖北省养蜂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湖北省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根据农业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精神,围绕“十二五”时期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经济结构的整体思路,结合我省养蜂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湖北养蜂业所取得的成绩

 

 

(一)养蜂生产总体保持稳步发展

新世纪湖北省养蜂业生产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截止“十一五”末,我省蜂群数量最高年饲养46.8万群,其中西蜂27.15万群,中华蜜蜂19.65万群,蜂产品年产量为9233吨,蜂场8271个,其中西蜂场5520个,中华蜜蜂场2751个。养蜂重点在武汉、荆州、襄樊、黄冈、鄂州、孝感、荆门、宜昌等29个县市。全省有小蜜蜂、扬子江、三蜂、英联、大兴、顺昌等龙头加工企业。

    (二)标准化饲养和产业化发展进程加快

“十一五”期间我省养蜂业发展进程步伐加快,不断创新蜜蜂饲养方式,更新养蜂机具,重视科技推广,强化疫病防控。蜜蜂养殖和蜂产品加工逐渐摆脱传统生产模式,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养蜂正在蓬勃发展,湖北养蜂大省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养蜂业在畜牧业中的比重得到稳步提升。全省涌现出小蜜蜂、扬子江、三蜂、英联、大兴、顺昌等出口贸易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农企共赢的格局,养蜂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出口创汇不断提高

蜂蜜是我省第三大出口农产品,我省蜂产品加工逐渐摆脱传统的作坊生产模式,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加工水平不断提高,出口能力明显增强,蜂蜜、蜂王浆等传统产品加工稳步发展,蜂花粉、蜂胶等新产品不断推出。2010年度出口蜂蜜23236.625吨,比“十五”末期增长8%;出口创汇4721.498万美元,比“十五”末期增长9%;出口蜂王浆及王浆粉150吨左右,产值330万美元,比“十五”末期分别增长6%和7%。连续十年全国蜂产品出口排名第一。

二、湖北养蜂业发展优势

我省养蜂业历史悠久,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较好,蜜粉源植物丰富,蜜蜂授粉和蜂产品市场消费量巨大,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一)蜜粉源植物载蜂量方面 我省是全国蜂蜜的重要加工和出口基地,蜜粉源植物丰富,有油菜、桂花、荆条、刺槐、益母草、柑橘、紫云英、荷花等。尤其是油菜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一,约1300万亩;鄂西部柑橘种植面积发展前景广阔,鄂东南野桂花全国著名。可稳步提高蜂产品生产加工能力,使我省的蜂产品在产量和质量上始终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二)市场消费方面 武汉市蜂产品消费量居全国中等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对蜂产品保健功效认识的不断加深,人均蜂产品消费量将继续呈增长趋势,到“十二五”末,年人均蜂产品潜在消费量将达到0.35kg。消费需求增长空间很大。随着国内需求不断增加,蜂产品生产增加部分主要销往国内市场,内销重点企业有武汉葆春、华农康思农、黄陂大西北、神龙等。

(三)蜜蜂授粉方面 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可以显著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目前,我国蜜蜂商业授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环境生态保护的需要。建立健全蜜蜂授粉配套体系,蜜蜂授粉作为商品化、专业化的产业,对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业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作用,此项产业潜力巨大。国内部分省份已对蜜蜂授粉给予政策性补贴,例如:广西的荔枝、山西、内蒙的向日葵、山东的苹果、青海的油菜等(20-50元/群不等)。目前,武汉、荆州、宜昌、黄石等城郊设施农业的授粉已初具规模。

三、当前蜂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养蜂业虽曾有辉煌的历史,取得过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养蜂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程度低。

我省养蜂业因技术服务、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控四大体系缺失,蜂场规模小,标准化、良种化程度不高,蜂产品标准体系不完善。蜜蜂饲养、蜂病防治、蜂产品生产、蜂产品检测、授粉利用等标准有待规范和完善。蜂螨、白垩病、爬蜂病、幼虫腐臭病等疫病发病普遍,蜂群健康状况和生产水平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差距较大,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

(二)养蜂授粉增产的促进措施不力

我省对蜜蜂授粉在农业增收方面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促进措施不力,专业性授粉蜂群数量很少,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普及率不高。目前,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喷洒农药现象普遍,局部地区造成蜂群死亡情况时有发生,给蜂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三)蜂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

我省部分蜂农兽药使用不规范,蜂产品中兽药超标现象

比较突出,蜂产品质量和检测检验标准还不完善,市场监管较为薄弱,天然成熟蜜比例较低,蜂产品存在掺杂使假现象。国际国内对蜂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置绿色堡垒和技术壁垒,限制产品出口。畜牧业自然灾害和贸易风险不断加大。

(四)养蜂业组织化程度低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养蜂管理机构逐渐削减弱化,养蜂行业组织发展比较滞后,技术推广、维权服务、产销衔接等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养蜂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农业主管部门虽然对养蜂专业社团、专业合作社较为重视,但在引导服务、技术推广方式上还没探索出一套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五)养蜂业资金投入少

我省养蜂业对国家和省的项目争取不够,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吸引力和产业经济总量不高,导致技术改造、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开展艰难。

(六)养蜂业技术人员缺乏

我省现有养蜂从业人员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由于养蜂长年在外,条件艰苦,设备落后,居无定所,年轻人大多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行业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

四、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取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养蜂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养蜂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和产业化,坚持发展养蜂生产和推进农作物授粉并举,加快推动蜜蜂授粉产业发展;以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蜂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安全水平,积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增效,努力实现养蜂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方针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发展我省养蜂业生产和促进农业增产、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强化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的功能。坚持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设备的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和对行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与标准,为我省养蜂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质量至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严格兽药等投入品适用监督管理和监测,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负责制度,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十二五”发展目标

(一)生产目标  

到2015年,全省蜂群数量争取稳定在50万群的基础上,力争达到55万群。其中西蜂30-35万群,中蜂20-25万群。蜂场1万个,其中西蜂场0.65万个,中蜂场0.35万个。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增加产量,力争蜂蜜产量稳定在1万吨,争取达到1.1-1.2万吨,蜂王浆产量稳定在350吨,争取达到380吨。

(二)加工出口

力争蜂蜜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出口蜂蜜2.5万吨;加工蜂王浆300吨,出口蜂王浆及王浆粉(折合鲜王浆)350吨;加工产值12亿元。

(三)产业布局

1、蜜蜂生产布局  主要集中在武汉、黄陂、新洲、公安、钟祥、当阳、枣阳、随县、襄阳区、京山、枝江、天门、石首、松滋、江陵、仙桃、潜江、沙洋、荆州区、监利、鄂州、麻城、宜都、曾都、黄梅、云梦、咸安、房县、郧县、丹江口、鹤峰等养蜂重点县(市、区)。重点保护好神农架林区的华中中蜂保护区品种资源。

2、蜂产品加工布局  重点支持我省现有小蜜蜂、扬子江、英联、大兴、顺昌、三蜂、等龙头企业,使其加工量约占我省总量的80%。整合有优势互补的蜂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小蜜蜂、扬子江、三蜂、英联、大兴、顺昌等品牌。力争年加工出口达到2.5万吨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

1、争取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持,扶持养蜂业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及省里相关产业政策和项目扶持。对为油菜授粉的蜂群采取不同形式的惠农补贴(20-30元/群)。保障蜂农合法权益,理顺养蜂业和种植业的关系,将蜂农的财产和人生安全纳入保险范围,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

2、整合养蜂业现有资源,打造我省知名品牌  充分整合我省现有养蜂企业资源,努力打造我省小蜜蜂、扬子江、英联等知名品牌,完善蜂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我省蜂产品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3、鼓励多元投资发展养蜂产业  在我省现有基础条件下,积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进入养蜂行业,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蜂产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率。促进我省养蜂业的发展。

(二)逐步完善专业化、组织化结构

充分发挥蜂业协会学术交流和县市蜂业协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认真履行养蜂社团在协调、服务、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养蜂社团组织的建设,引导蜂农向组织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统一技术推广、指导和服务,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防治蜂病;统一提供优良蜂种;统一蜂产品质量标准;统一采购养蜂生产资料、蜂机具等用品。提高蜂农养蜂技术水平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广大企业和蜂农服务。 

(三)加强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神农架中蜂保护区建设

在武汉、荆门、随州、黄冈、荆州、孝感等地建立标准化养蜂示范基地,集养蜂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以及优质蜂产品的生产加工于一体,实行农、林、草、蜂相结合,开展综合利用,积极推广蜜蜂授粉,提高养蜂商品经济水平,推进生产、加工、经营一体化,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基地示范带动及辐射当地和周边地市县的养蜂业发展。 

结合国家建设神农架中锋保护区的规划,依法设立中华蜜蜂自然保护区,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改变随意性、盲目性引种、蜂种退化问题,保护和利用好我省中蜂资源,实现合理的蜜蜂品种改良和利用。

(四)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技术培训、媒体宣传、咨询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蜂农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超标使用蜂药,避免农作物喷洒农药对蜜蜂的伤害。要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严格把好原料原料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的每个环节关。严格自律,杜绝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现象。同时,蜂业管理机构还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开展蜂产品安全检查,加强蜂产品质量的监控,采取企业自检、定期抽查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形式,保障蜂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力争创建省级蜂产品检测专业机构,规范和统一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五)打造我省高端蜂产品知名品牌

要加大对蜂产品的开发研究力度,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对蜂蜜、蜂王浆等产品进行深层次开发。充分整合利用我省现有的科研力量,深入挖掘蜂产品的保健功能和医用价值,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蜂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六)加大宣传力度

行业管理机构、企业、各种团体和从业者要统一认识,加强合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蜂产品的营养价值、保健功能和医用效果,适时召开信息发布会和蜂产品推介会,提高社会对蜂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我省蜂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外部环境,拓展蜂产品的消费市场。积极宣传国家扶持养蜂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调动企业和蜂农发展养蜂业的积极性。

(七)加强科技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争取国家及省里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充分利用我省现有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稳定养蜂从业人员队伍,通过开展蜜蜂养殖、疫病防控、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建立行业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为技术、管理人才提供交流沟通的信息平台。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后备人才,确保我省养蜂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