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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多久内要签署劳动合同

时间: 云霞 入职离职

 劳动者入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入职多久内要签署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入职多久内要签署劳动合同

入职多久内要签署劳动合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就已经成为该员工的正式员工,公司可以要求求职者马上上班,也可以另外约定一个上班时间。但新员工入职后应关注公司是否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的利益才有法律保障。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新入职五大完美攻略

1、沉稳中带有自信,要才德兼备。不仅仅要展示自己的品质,更多的是要重视诚信。有的时候诚信比技术更加的重要,在学校里面学的东西永远不会代替现实的工作,因此,你想利用学校中学到的知识来进行工作,那好像是不大可能。所以建议品质和技术双休。

2、谦虚的天下,要知道不耻下问,多争取一些学习的机会。职场新人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其实不管你曾经多么的优秀,有多大的能力,但是从你踏入社会的一刻,一切都是零基础。在职场中的许多老同事都比你有经验,要学会不耻下问,多干活少说话的态度。

3、勤奋努力,不肯奋进的人永远不会做领导,对于职场新人而言,也往往的会忽略到许多的不足和缺陷,根本找不到自己的职业方向。并且还常常的眼高手低,非常的懒惰。如果能稍微的改变一下自己,变的勤奋起来,则真的是很可贵的。

4、学会沟通协作,对于沟通能力比较强的人,走到哪里都是比较吃香的。因为善于交际,才会更快的融入到团队中去。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那么第一步就是尊重别人,积极的去亲近身边的同事。

5、高度的责任心,对于大事要学会谨慎对待,认真的处理。对于一些小事情,也要有责任心。对于职场新人常常的会忽视到这些,常常的不屑一顾。建议职场新人应该认真踏实的做好每一个工作,才可以让别人更欣赏你。

新员工入职须知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完整的填写好《员工登记表》,出示所有有效证件原件交验,并将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四张前来办理报到手续,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已仔细阅读公司清洁部《行为规范准则》、《入离职制度》、《考勤制度》、《薪酬制度》、《奖惩制度(劳动纪律) 》、《宿舍管理制度》,并愿意遵守以上规章和制度。

3、新入职员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有7天的观察期,7天之内(含)离职不计薪资,7天之内被辞退,计算后4天薪资;上班7天之后未满一个月离职或被辞退者,扣除3天工资;上班满一个月者,计满月薪资。

4、员工食宿由公司免费提供。伙食提供是中餐和晚餐,餐盒员工自带,早餐由员工自理,因工作需要而无法返回食堂就餐时,公司提供7元/餐的餐补;住宿是集体宿舍,床上用品和个人洗漱、卫生用品由员工自带。

5、凡已入职的员工,在7天观察期过后,试用期内辞职的必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转正后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同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否则,公司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6、上班前需自备交通工具(自行车或电单车)﹔个人标准作业工具由员工按《清洁部员工个人标准作业工具配置表》配置和购买,公司每月补贴作业工具15元。

7、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提供由公司统一定制的.工作服,此工作服不收取任何押金,但如果员工入职不到一年离职的,离职时需扣除20元/套服装磨损费。

8、新入职的员工如对公司的管理等各方面如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部门主管或人事部。

大学生怎么面对职场磨合期

1、敢于谈自己的错误,通常和人交谈时,承认自己的一些小错误是有用的。错误让你显得很真实,而非完美。如果别人觉得你有些不足而显得不虚伪,就更容易接受你。

2、关注对方看重的东西。要是交谈内容变成你一无所知的时候,不要退缩。相反要承认自己不明白,要求对方给你解释。人们乐于以一个内行的角度讲给你听,你要看着他、微笑而且点头。然后要把话题自然过渡到自己感兴趣的方向上来。

3、保持仪表。仪表的整洁是得到别人尊重并想跟你交往的第一步,整洁的外表是成功社交的一个关键。它会把你更积极的一面展现给周围的人。

4、注视对方的眼睛。无论和任何人做任何形式的交流,都直视对方的眼睛,但不要一直盯着看,会让人有不自在的感觉。如果不敢看别人眼睛的话,可以看脑门或者鼻梁都可以。如果对方也一样对视你,那就多保持一会。要想使对方对你有信心,这是个快速的办法。

5、微笑。微笑时沟通的通行证对任何人微笑,在你注意别人双眼的时候也微笑。有人为你服务时,一定要对他微笑。对老人和孩子微笑。这样做多了,就变得自然而然了。这样做可以用自己的积极心态来影响周围的人,而不是被其他人影响。

司员工入职需注意的事项

准备相关材料。按照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准备好相关资料。入职之前,人力资源部都会发入职通知,里面会详细介绍入职时间,公司地点,入职需携带资料。一般包括个人一寸照片,身份证、银行卡、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体检报告等。

入职准备。入职前需要和人力资源部联系,确定好具体时间和入职联系人,也就是说什么时间找什么人。入职的当天,需要穿正装,带好相关资料,带个笔记本和签字笔,最好带个水杯。也可以带个U盘,里面有个人资料的电子版。

入职过程。到了办公楼,找到人力资源部联系人。人力会和你讲解入职相关事项,包括收取相关资料,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入职相关表格等。等办好了人力相关事项,人力资源部会把你送到入职部门,并协助安排工位,领取电脑,办公用品等等。

电脑装机,申领相关账号等。电脑安装完毕后,会有IT的老师,给电脑安装相关软件,如office办公软件,Adobe阅读器,Foxmail邮箱等等。同时,会给开通相关办公账号,如OA系统,邮箱账号密码,业务系统管理账号密码,考勤系统录指纹等等。

熟悉环境。新入职,在新人培训之前,一般没有具体的工作要做,这时候,可以熟悉一下新的办公环境,如公司职场布置,茶水间,洗手间等等。

开始工作。等接受完正规的新人培训之后,大家就开始自己的职场生涯了。新人培训之间,会和各个不同的小伙伴一起接受培训,这些伙伴会成为自己在公司的好朋友。新人培训之后,会有领导对新人进行业务相关培训,大家要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场人士。

入职审查的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义务和入职审查的权利

从《劳动合同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一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拥有义务和权利:

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同时,还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

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同样应该好好保留、掌握和管理。

从以上例举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中间用人单位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不回答。

(二)用人单位在告知义务和入职审查问题上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和不注重入职审查都将给单位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

1、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主动告知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将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知情权的轻视,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甚至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例如不向劳动者告知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对用人单位处以2至5万元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严格进行入职审查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轻视入职审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险。用人单位如果在招聘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如果核查不严格,而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情形的,会导致其无法胜任工作、耗费工资福利待遇、浪费招聘工作管理成本、劳动合同无效等严重后果。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是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以上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如果投诉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或者由于用人单位入职审查不严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都负有举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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