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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丢了怎么办

时间: 思恩 合同书

房屋拆迁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屋拆迁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复印原合同:如果之前签订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尝试到拆迁部门复印原合同。一般来说,拆迁部门会保留一份协议书,以备后续使用。

2.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无法复印原合同,或者复印件不清晰、不完整,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重新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签订合同可能会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条款进行重新协商。

3.法律援助:如果对合同丢失问题存在疑问,或者认为拆迁部门存在不当行为,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合适的法律建议。

房屋拆迁合同丢了还有效吗

房屋拆迁合同丢了,合同依然有效。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拆迁合同属于公民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合同,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合规,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拆迁合同丢失了,其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房屋拆迁合同丢了补办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单位所有,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被拆迁房屋为个人所有,需要提供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3.补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申请书:需要填写完整的申请书,说明补办原因、补办内容等。

4.相关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拆迁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对房屋拆迁合同有多长时效没有规定,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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