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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

时间: 新华 合同书

承揽合同的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设备及软件,共____.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软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总工程预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软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电脑硬件送达乙方指定场地经乙方点数后,乙方须当即付给甲方所有硬件费用。

完成安装后,乙方在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其余全部款项。

以上付款方式均为现金付款。

3.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的系统管理员和该软件的维护免费期为____年,维护地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壹年内因甲方提供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而引起软件被破坏,甲方提供免费恢复。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扩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扩充部分的费用。

(4)壹年以后甲方对提供设备和软件有偿维护,维护费用为¥____元/年(不包括更换设备和增加软件支持点数的费用)

4.乙方责任

(1)甲方调试系统所用的素材仅供系统测试,均不得用于ktv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否则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用于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所需之节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3)由乙方在以后使用中,由人为造成的系统的损坏,需要甲方上门服务的,甲方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5.其他事项

(1)不得对软件加以仿制 ;对软件权利的标志不得除去、遮盖或涂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条的规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在。

6.违约责任

双方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有一方违约或侵权,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若有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本合同经复印或涂改后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的篇2

使用说明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承揽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第十五章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适合于各整体厨房生产商、经销商与消费者就“整体厨房”的购销、安装、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使用。

3.消费者对本合同中的条款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尤其是对有下划线的条款要做到真正理解,合同一旦签订即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4.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手写体条款的效力高于印刷体条款的效力,补充条款的效力高于事先印刷条款的效力。

5.提倡各整体厨房生产商、经销商以高于本合同之标准向消费者提供更高标准的服务,如技术标准、保修承诺等。

6.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份数。

7.本合同应当使用钢笔或者黑色炭水笔填写。

8.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发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任何单位或机构不得擅自印刷、翻印买卖和发行。

协议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 付款方式

1.1 合同价款以订货系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购单,货款以现金或者方式支付。

1.2 甲方在乙方整体厨房展示厅预约上门设计时需要交纳设计定金,行业惯例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人民币____ 圆),乙方登门出具设计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为乙方劳务成本和甲方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定做的,设计定金转化为货款,甲方只需交纳余款。

1.3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厨房生产厂家需要根据定单进行物资采购、加工生产,因此整体厨房须付齐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发票。

1.4 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一旦下达生产定单货款不退,整体厨房产品不退不换。但依据《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4-20_)中6.5条之规定判定厨房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内没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退换货的其他情形乙方应给予退换货。

第2条 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交货日期:整体厨房属于定制产品,精细化制造与诸多服务环节需要较长周期;而且整体厨房安装应是家庭装修的最后环节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合同内产品(除折价样品和乔迁外)。

从甲方确认方案并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 %)且厨房装修满足尺寸测量要求、乙方下达生产定单之日起各地区最短交货周期如下(下表为各大中城市或整体厨房生产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货周期,其他地区地顺延2-3天,节假日生产周期顺延):

序号

地区

交货周期

1

青岛及周边地区

________天

2

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

________天

3

山东、华北、华中、华东地区

________天

4

其他地区如昆明、南宁、新疆

________天

甲方交齐全款、乙方下达生产定单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日期为交货日期之日始三日内。

第3条 服务范围

3.1 整体厨房配置要求:甲方定做的整体厨房配置明细以乙方订货系统输出的定单明细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2 整体厨房服务内容:乙方仅对其所经销的厨房生产厂家提供的合同内整体厨房部品提供安装服务,并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保证,对甲方自购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产品以及厨房基础工程的装饰装修不提供安装服务与售后服务保证,也不承担其质量不良所引起的连带责任。

或者甲乙双方就上述安装与售后服务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受专业限制,在设计安装前,乙方设计师仅提出厨房基础工程改造的建议,甲方需自行请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将需改造的厨房基础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满足整体厨房的安装需要。此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基础工程(包括厨房墙地面砖铺贴、吊顶门窗安装、水表与角阀及建筑上水管线安装、下水管线安装、插座安装、煤气设备与管线安装、烟道口开挖等)、煤气软管与卡子的提供与安装(甲方应请煤气公司调试开通气源)、烟道防雨罩的提供与安装、其他甲方自购的部品安装(乙方可依据甲方提供的开孔模板免费开挖盆孔、嵌式灶位孔)等。

第4条 工程配合

4.1 甲方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履行合同:确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图、平立面图、台面图等)与现场交底后签订本合同(含订购单)、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议甲方首先装修厨房,按照相应规范和设计师建议将厨房基础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设计师复测,同时将自购部品实物与尺寸提供给设计师并在图纸上予以确认、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在甲方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后,己方依据订单安排生产。乙方建议在瓦工、木工作业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厨房安装,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给厨房带来的损坏。建议甲方与乙方设计师随时沟通,以确定合适的安装时间。

4.3 乙方建议甲方尽量购买乙方的整体厨房产品。如甲方确需配套其他品牌厨房部品,甲方应购买有信誉保证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其经销(服务)商提供服务,同时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证和发票等以获得售后保证;如由于该部分产品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4.4 施工过程中甲方需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乙方按照设计方案图纸与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现场调整方案的,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并由乙方承担调整费用),乙方安装过程中负责对厨房现场设施和厨房成品进行保护,现场进行试机演示和使用讲解,参加竣工验收。

4.5?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项约定:

4.5.l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详尽说明隐蔽式水、电、气线路的位置及走向、墙体材料,并听从乙方技术性指导建议,如甲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返工或安装后影响使用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5.2 整体厨房施工前的地面应当是已经由房屋建筑开发商或者装饰公司做好防水处理的,并不会因此在

使用过程中渗漏水影响临近用户生活;甲方厨房水电气管线、插座等质量与安装必须合格,并应由建筑开发商、装饰公司提供相关的服务与质量保证,乙方不承担以上零部件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连带责任。

4.5.3 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5条 验收交接与保修

5.1 整体厨房以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及验收交接单注明的技术标准(未尽标准见《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20_中相关标准)为评定验收标准。

5.2 订购单所载明的货物与产品手册相对应时,手册中的产品外观特征为照片效果,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展示样品与实物存在一定误差;甲方订购产品特性以签订的系统订购单所注明的要求为准,如生产厂家为了技术进步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乙方应在交付时给甲方提供升级或更新产品。

5.3 整体厨房在安装现场根据具体工况组装、拼接、障碍切割、孔洞开挖、不影响正常使用和不改变最基本的设计方案的局部调整等工作以及安装前开箱验货、提前预装等,属于正常的安装规范。

5.4 由于整体厨房安装往往与装修施工交叉在一起,为了避免扯皮现象发生,整体厨房完工当天必须由甲方亲自(或指派代理人)现场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5.5 乙方对整体厨房橱柜部分保修两年(家电按照家电三包规定执行);乙方对水盆、水龙头的配套上下水配件、垃圾桶等易损件保修壹年并只承担相应责任,对本合同外的部件不提供服务与质量保证。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内产品的保修服务时,需要提供保修证、有效发票与合同(包括订购单与验收交接单等),否则乙方按照保外收费处理。

5.6 对于超出保修期或非保修项目,以及乙方在销售时性能故障(非外观缺损)已维修到位的样品或其他折价品,乙方提供收费维修服务,乙方按照企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5.7 整体厨房主要部件(台面、柜体、门板、把手、非易损功能件)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一般使用同品质材料维修(台面与门板等维修可能存在一定色差);由于产品存在更新换代与不断技术更新的可能性,超出保修期后甲方可能需要重新选择换代产品维修。对于有安全使用要求的产品(如电器、经常开关的水龙头及上水角阀等)乙方建议甲方在超过产品折旧(寿命)期时要予以更换,以确保使用安全。

5.8 甲方在厨房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蚀、防烫防高温、防外力(如强烈敲击、硬物刻划等)、防堵塞、保持厨房使用环境干燥清洁等使用保养工作。详细的产品使用保养注意事项与保修政策见乙方提供的说明书与保修证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5.9 下列情况属于整体厨房产品在目前技术条件下的正常偏差,不属于不合格项:

(1) 人造石台面板采用树脂材料等聚合而成,因受运输及客户房间开度尺寸的影响,台面需做现场拼接。接缝处为无缝隙平滑处理,因树脂材料的颜色变化等原因会有可见痕迹。

(2) 鉴于目前行业的通用技术水平和材料的限制,人造石台面板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少量自然裂纹现象,裂纹后采取粘接修补的方式进行修复;因人造石台面板的特性,维修后可能存在一定色差。

(3) 人造石台面板在墙面平直情况下与墙面之间应留有2-5mm以内间隙保证伸缩需要。另为安装和通风的需要,以及在墙体不平整情况下,靠墙柜体离墙有5-15mm的间隙,以方便门板的正常开启。

(4) 其他正常的使用误差请参考说明书及乙方公开的最新书面文件。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整套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实际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不超过该套厨房的成交价格。

6.2 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部分货物逾期交付而耽误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所缺货物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为一次性补偿标准,但不超过所缺货物的成交价格。

耽误使用是指无法进行洗涤、烹饪等基本炊事操作导致无法进行基本的用餐活动的情况,此类情况乙方按照上述标准向甲方进行一次性补偿。部分货物逾期交付但不影响基本用餐活动的、以及交接后可能出现的故障维修乙方只需按照规定修复即可。但由于甲方原因延期、甲方同意延期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意志原因导致的延期不视为乙方违约。

6.3 有证据证明:因甲方延迟提供施工条件、迟延安装不超过60天的,甲方可不承担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返工或多次上门的,返工或多次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直接责任由甲方承担。

6.4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超过60天的,从第61天开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等违约金,但每天的违约金标准不超过货款总额的1‰(千分之一)。

6.5 因甲方推迟安装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标的不超过2年的,乙方要保证货物的齐全完好,如发生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保管期超过2年,合同标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结构性质量问题除外),乙方不承担责任,只需保证货物齐全,而且产品按照保外处理。甲方推迟安装超过2年,乙方在无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将甲方财产作留置处理。留置后所得不足以支付仓储保管费的,甲方仍需补齐。

6.6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设施和厨房产品,如造成损毁,应据实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7 甲方可通过合适途径或者直接向乙方业务人员核对订购单与待验收厨房产品,如在验收交接时或在验收后有证据证明乙方有以次充好、偷换材料等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无偿修复好或更换该部分不合格材料外,并应赔偿甲方该部分不合格材料付款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

6.8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时,必须提供有效证据且权利主张要符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7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履行地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在所选择的括号内打√,如选择仲裁,应当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a.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8条 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交接单后甲方提出产品有外观缺陷或数量误差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无法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能够证明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修复或补足,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拒绝修复或修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的涂改部分无效;如确需增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规定相冲突。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定作人(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人(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合同的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一、乙方作为公司项目部承揽施工该工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人民币 元。项目部的实际人员配置、运营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体实施,甲方予以监管。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施工的有关部门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国家安全、质量生产操作规程。涉及工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起重设备必须挂靠甲方名头进行检测以及备案的,甲方只负责盖章以帮助履行相关手续,不负担具体问题和责任。若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销项目部.

三、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正常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发现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四、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在施工中,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承诺以以及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本工程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工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应配备和组建好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及成员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并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按时做好技术档案及安全内业等资料,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将有关证件材料及时上交公司。

七、现场保险费、质保金、相应的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办理,并负责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及有关部门规定,正确计算施工成本,账簿设置齐全,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并及时上报统计财务报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账户,甲方不得擅自挪用乙方工程款,甲方扣除管理费及税费,其余拨付给乙方。

九、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若工程质量、工期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施工文件,该工程的技术档案在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30天内交公司一份存档备查。

十二、依据施工合同,挂靠有效期在合同范围内,有效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承揽合同的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就委托人委托承揽人搬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搬运货物

1、货物名称:_________。

2、货物数量:_________。

3、货物价值:_________。

4、委托人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品及危险物品。

货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包装

委托人应按承揽人要求进行标准包装。委托人应将搬运的小件物品提前打包、整理,文件资料要装箱封好,电脑要拆掉连线,所需搬运物品集中堆放。也可由承揽人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第三条 服务要求

承揽人在搬运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委托人的分配与指挥,将物品码放到位,如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承揽人应负责赔偿。

第四条 搬运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体搬迁时间待电话通知而定。

2、承揽人装货拉出拆卸现场之后保证在_________天之内运至委托人卸货工地。因气候等意外因素影响,可酌情延期。

3、委托人如需变更搬运时间的,应于约定搬运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承揽人,否则委托人应另行支付承揽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迟延费。但不得超过原估价总金额_________%。

4、搬运作业进行中,因刮风、下雨、路况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双方另定时间继续完成。

第五条 搬运地点

货物搬出地点:_________。货物搬到地点:_________。承揽人需依委托人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第六条 搬运车辆

委托人提供《装货清单》,承揽人按装货清单拉运。承揽人必须选用合适的吊车、板车及货车,并按委托人指定的路线运输,以确保吊卸、运输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如因承揽人不按委托人指定路线、速度行驶造成设备损坏,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损坏估价,承揽人来赔偿。

第七条 检验

委托人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逾期未收货,应向承揽人支付保管费用。

第八条 费用

1、包装费用:_________。

2、搬运费用:每车次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实际车次结算。车型:_________。采车次方式收费的,承揽人应按车辆的容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满载方式进行。

3、搬运期间,承揽人的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等均由其自己负担。

4、承揽人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5、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承揽人的过失无法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单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九条 结算方式

签约时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人民币_______元,于搬迁作业完成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承揽人同时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承揽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委托人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承揽人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 安全保证

承揽人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委托人过错造成,则承揽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保险

一般货物保险由承揽人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委托人负责。

第十二条 物品损毁

1、承揽人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承揽人,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承揽人。

3、委托人提交承揽人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委托人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承揽人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承揽人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4、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十三条 责任负担

承揽人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承揽人负责。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揽人:

1、承揽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揽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揽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的篇5

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单位名称(承揽)字(签约年份)-08-三位数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

定作人:(填写全称)

承揽人:(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      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 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10.2在保修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 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定作人执 份,承揽人执 份。

第十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 (公章)        承揽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的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代表:

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劳务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学校保卫工作。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乙方实行轮流运转工作制。

2、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3、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元(含个人上缴的社会保险);考核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4、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______元/天,______元/夜的标准发放。

5、乙方病、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病假______元/天,事假______元/天。

6、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乙方按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乙方凭缴费单到甲方报销(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劳务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务合同:

1、劳务合同期满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连续病、事假______天的。

九、违约责任

1、劳务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务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务合同,致使劳务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一、其他

1、劳务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5、本合同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