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职场文库 > 实用文书 > 合同书 >

样本加工合同

时间: 新华 合同书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可以建立信任和稳定关系,促进双方长期的合作。写样本加工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样本加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样本加工合同篇1

甲方:浠水县顺达石材加工厂

乙方: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_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 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 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7、承包期间如有发生重大事件甲方应出面调解。

8、在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关。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协调处理。

9、承包期间如有关部门要求石材厂整改(如厂内场地硬化、车间噪音隔离、建设工人宿舍、办公楼和围墙等。)其投资应由甲方出资,所增加财产为甲方所有,投资金额按五年增加乙方承包金(如整改总投资一百万元,则乙方每年应增加上缴甲方承包金额二十万元)增加的资产经营权为乙方所有,整改期间如乙方不能生产,则按时间比例减交承包金。

五、其它

1、如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强制迁入工业园区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经合伙人商议可以解

除合同。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按年承包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违约,应按年承包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4、同经甲乙双方代表及甲方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及甲方合伙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样本加工合同篇2

协议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

本协议中所指产品为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至_年__月__日为止。

第三条 加工生产形式、加工生产的期限

3.1甲方以委托加工形式委托乙方生产上述产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

3.2产品详细内容《产品详细清单确认单》。

3.3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应在生产料件备齐后14天的时间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见订单。

乙方应在确认的时间内准时交货。

第四条 甲乙双方交易的程序

1 甲乙双方指定以下人员负责处理双方有关业务往来:

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乙方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4.2订货:甲方正式订货,应在乙方确认样机后,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产品订货单》,

续订货需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货单。甲方应填写由乙方提供的《产品订货单》,签名盖章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答复。乙方应在书面答复之日起 天内交货。

4.3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5.1 货物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产品订货单》中的价格为准。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甲方二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书面指示支付订货约定的订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发货前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这次以现金付)

第六条 货物的交付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6.1 交货目的地:

6. 2 产品至甲方仓库的运杂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产品的检验,验收

7.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交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甲方自收到货物后二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检验,如与订单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严重损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最迟在下批交货时解决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过双方协议的比例而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甲方在收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产销脱钩的现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力。

第八条 产品品质条款

8.1品质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测软件和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甲方按此标准对订单产品进行验收。

8.2 乙方保证为甲方代购物料的品质达到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 如有问题乙方在5日之内替换每一个有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诺所提供之产品的开箱合格率不得低于所订货物的98%.

8. 4 原则上不合格产品的判定以双方共同确认《MP3成品检验规范》为准。如出现《MP3成品检验规范》之外的质量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协商处理

第九条 售后服务条款

9.1 乙方承诺销售给甲方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交货后13个月内提供免费保修,并在十五个工

作日之内完成相应工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引起的质量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维修的产品1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合格部件返还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换后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顺延。

9.4 甲方承担甲方售后服务部至乙方的维修部运费,乙方承担乙方的维修部至甲方售后服务部的运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的运输保险.

9.5 甲方应对不合格品标明详细故障现象,利于乙方顺利维修。为了了解产品的修复状况,乙方应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维修报告或故障分析报告,并详细说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还维修品时应随货将此报告提交给甲方;

9.6 乙方保证维修品性能达到新品出厂标准。

9.7 如果乙方合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甲方技术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将故障现象、

工作环境、发生的过程等资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术工程师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反应,对一般性问题要求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9.8 维修期限以本协议规定为准,不受本协议终止约束,在本协议终止后包括协议期满终止或执行中途因故终止,也无论是否续签订新协议,都不影响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保修承诺;

9.9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0.2 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对提供的样品进行兼容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10.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第三方侵犯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阻止。

10.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有商标产品,如有侵权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保证本协议产品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乙方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有责任予以免费更换。

11.2 正常情况(质量无问题),乙方对甲方订购的产品不承担退货、调货、换版本升级的义务。

11.3 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与技术秘密,如乙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11.4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11.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加工的产品与甲方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12.1违约:下述情况属违约行为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在不通过甲方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销售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订货单》,同时乙方收到订货单总金额30%的货款后的二十一个工作日内不能正常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过约定时间取消订单。

(5)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货款。

12.2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前项(3)款所规定的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2)甲方如有前项(4)、(5)款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没收订金。并且,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每

天按乙方应收账款的0.05%计算)。

第十三条 责任和权利的转移

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有效,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单位、子公司等无效。本合同的责任、权利不可转移。任何一方的关联单位,都不能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授权予乙方生产的商标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权授予乙方制造产品(注MP3系列)之用,绝无侵犯他人商标权。如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含律师费)。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合作期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时,经对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样本加工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样本加工合同篇4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样本加工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方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安装单位地址:

二、材料:

主材:不锈钢方管:(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锈钢圆管:(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晾衣杆:(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挡雨瓦:(品牌、规格、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辅材加厚,膨胀螺栓固定。

乙方安装时必须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三、工程段造价及付款方式

防盗窗为______元/(按实际面积结算)。实测面积__________总价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此总价包括材料、制作、安装、运费、配件等全部费用。甲方预付定金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当场验工,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保证乙方场地、电力畅通、无障碍和上楼通道通畅。

2、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三条规定支付工程费用。

乙方:

1、按合同要求提供不锈钢材料,并安装牢固可靠

2、确保按合同要求使用合格材料、并按行规保留空隙间距,并保证尺寸准确。

3、施工中出现所有人身安全问题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五、验收及违约责任及售后

1、乙方上门安装日期______________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安装完成后,即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甲方当场验收,甲方在乙方通知后七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保证____年内不开焊不生锈,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六、附则

1、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样本加工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承揽人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和地点

检验标准及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图纸提供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七条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八条保密

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________________,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九条变更的损失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保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付款

定作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_________元;定作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五条留置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3.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七条质量保证

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负责的期限为:_________。其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承揽人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因承揽人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定作人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承揽人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承揽人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定作人有权拒收。

2.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定作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

(5)定作人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定作人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承揽人:

1.承揽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定作人:

1.定作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定作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2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