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职场文库 > 文秘工作 > 公司制度 >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 云霞 公司制度

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和质量,应制定规范的公司纪律管理制度。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篇1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5、各大队务必在每月5号前及时、认真递交上一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6、每周一例会,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交领导审批,假期结束需及时销假。

8、公司人员外出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交领导审批,并负责车上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9、公司各级领导及各大队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篇2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篇3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篇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实行“岗薪制”记时记件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广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银川市民族南街184号

第四条公司由王涛郭军俭霍礼铃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银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自主创新、专注务实,服务社会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通讯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的姓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王涛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67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4%。

股东乙:郭军俭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股东丙:霍礼铃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2、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11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