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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1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书的意义。

我喜欢阅读,因为它给了我无尽的乐趣。每天放学回家后,做完作业,我就埋头看书。它让我读到,虽然不能用雷鸣般来形容,但我确实“听”到了水的巨大声音;它让我知道:一个叫嬴政的中国君主发现了“书”的秘密,他点燃了一把火,熊熊的火焰迅速蔓延到整个中国,成千上万的竹简消失了,无数的学者被发现出了书房,扔进了深渊,永远地了结了他们的恩怨。历史是清楚记得的。它还允许我参观名胜古迹和攀登陡峭的山峰。

我喜欢阅读,因为它给了我很多知识。以后我会努力学习,努力掌握新知识,不断增加新技能。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2

我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来丰富我们自己,书又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更该读书,去感悟书本的真正含义,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吧!

最近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四个人各有各有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

唐僧的优点是取经的意志很坚定,不管路上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勇往直前,从不退缩。他靠这种精神影响着他的徒弟们,一起帮助他取得真经。但唐僧也有缺点,他不辨真假,容易轻信别人的话,结果总是上当受骗,如果没有孙悟空,他可能早被白骨精吃了。孙悟空的特点是本事大,一路降妖全靠他,他很忠诚,又嫉恶如仇。但是他性子气,不服管教,经常闯祸,比如推倒人参果树,所以师傅给了戴了个紧箍咒。

猪八戒是个懒虫,又贪吃又贪睡,一遇到困难就想散伙,回高老庄娶媳妇。但猪八戒在取经的路上也少不了功劳。沙和尚好像没什么本领,一路上就看他挑个担子,打仗时也只能打几个小妖。但沙和尚做事最认真、最细心的,如果没有他,有谁能安全地把担子挑到西天呢?

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意志,孙悟空的本领高强,猪八戒的八面玲珑,沙和尚的认真负责,师徒们共同努力,才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们大家共同去做一件事,只要能把大家的优点发挥出来,把缺点控制住,就能集大家的力量,把事情做好。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3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灵犬莱西》。这本书非常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来讲一讲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莱西是一条很忠诚的狗。每天接近四点的时候,莱西都非常急躁,因为它要去学校接自己的小主人《乔》。但是有一天,乔的爸爸失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钱来养莱西了,所以就把莱西卖给了一个老公爵。不久,老公爵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参加狗展,在苏格兰的一个平原上建了一座房子,莱西还是像平常一样,每当接近四点时莱西都会很急躁,因为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小主人。有一次,海因斯带着莱西散步,莱西一下子跑了出去,经过千辛万苦它跑了四百英里,莱西再次回到了乔的身边。乔的爸爸为了不让老公爵把莱西带回去,所以就在老公爵来的时候把莱西化妆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老公爵认不出来了,从此乔和爸爸妈妈跟莱西生活在一起。再苦再难他们也不会再分开了。

我认为莱西太忠诚了,四百英里这么远的路程,莱西都能走过来,我们大家都要向莱西学习,做一个忠诚的人。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5

今天看了fabres写的《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个为昆虫写历史的人。他一生的精华和血都在一本书里,那本书是《昆虫记》。法布尔一生都在自然环境中观察和实验昆虫,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完成了伟大的昆虫学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努力学习,牺牲自己的私人时间去了解昆虫。《昆虫记》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海豹、尾数、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些都为后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现代文明。

法布尔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他的成功是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通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他前半生贫穷,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雷加斯从未放弃。他小心翼翼地确定了方向,朝那个方向大步走去。他不断观察昆虫和植物,不断获得知识。法布尔最大的乐趣是探索生活世界的真实面貌,发现自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所以他才写《昆虫记》。

我也想像法布雷加斯一样在知识的世界里游泳,但我连数学题都不认真。如何才能在知识的世界里畅游?所以我要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看了《昆虫记》,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定好目标,按计划去做,比如写日记。我们必须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如果我们半途而废,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将付诸东流。所以无论做什么都要持之以恒,为理想而奋斗!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6

当我还在咿呀学语的时候,每当我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时,我就会“哇哇哇”地模仿着读。当我会走路时,我就会拉着婆婆的手,来到学校听教室里小学生的读书声。

终于,我长大了,上一年级了。当老师把新书发到我手上时,我欣喜若狂,拿着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把书读了好几遍,怎么读也不厌烦。渐渐地,我对书的喜欢已经深到爱不释手的程度。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到书店买地图,我趁爸爸选地图的时候,随手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从书里,我懂了许多道理,知道了很多好词好句。最后,我叫爸爸帮我买下了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因为我知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7

“楚辞”这一句词不知起于何时。《史记》在张汤的传中已经提到它,可能至晚也是汉初就有的。至汉成帝时,刘向整理古籍,把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编辑成书,定名为《楚辞》,从此以后,“楚辞”就成为一部总集的名称。

汉代一般称“楚辞”为赋,这是不十分恰当的。“楚辞”和汉赋,体裁截然不同,前者是诗歌,后者是押韵的散文,它们的句法形式、结构组织、押韵规律都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再从音乐的关系上看,虽然都是不歌而诵,但汉赋同音乐的距离比“楚辞”更远些。所以司马迁说:“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史记?屈原列传》)可见辞与赋本来是有区别的。由于汉赋是直接受“楚辞”的影响发展起来的文体,在习惯上汉代人多以辞赋并称,把屈、宋之辞与牧乘、司马相如的赋等同起来。于是辞与赋的概念混淆了,从此以后,屈原的作品甚至全部楚辞都称之为赋了。其实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文体,不应混为一谈。至于后人以《离骚》代表《楚辞》而称之为“骚”,如《文心雕龙》有《辨骚》篇,《文选》有“骚”类等。这和后人称《诗经》为“风”一样,虽然名实不符,都是有意把楚辞和汉赋两种文体区别开来。

“楚辞”的产生有其复杂的因素,决不是偶然的。春秋以来,楚国在长期独立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楚国地方文化。宗教、艺术、风俗、习惯等都有自己的特点。与此同时,楚国又与北方各国频繁接触,吸收了中原文化,也发展了它固有的文化。这一南北合流的文化传统就是“楚辞”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远在周初,江汉汝水间的民歌如《诗经》中的《汉广》、《江有汜》等篇都产生在楚国境内。其他文献也保存了不少的楚国民歌,如《子文歌》、《楚人歌》、《越人歌》、《沧浪歌》(见《说苑》中《至公》、《正谏》、《善说》三篇。)等都是楚国较早的民间文学,有的歌词每隔一句的末尾用一个语助词,如“兮”、“思”之类。后来便成为《楚辞》的主要形式。更重要的还是楚国民间的巫歌。楚国巫风盛行,民间祭祀之时,必使巫觋“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充满了原始的宗教气氛。《楚辞》中的《九歌》,其前身就是当时楚国各地包括沅湘一带的民间祭神的歌曲,祭坛上女巫装扮诸神,衣服鲜丽,佩饰庄严,配合音乐的节奏载歌载舞,很像戏剧场面。这就是那时巫风的具体表现。这种原始宗教的巫风对屈原的作品有直接影响。《离骚》的巫咸降神,《招魂》的巫阳下招,以及《楚辞》中凡诗人自我形象的塑造和高贵品德的象征,如高冠长佩,荷衣蕙纕,乃至丰富的神话故事的运用等,都是最好的说明。所以《吕氏春秋?侈乐篇》说:“楚之衰也,作为巫音。”“楚辞”就是这种带有巫音色彩的诗歌。

还有楚国的地方音乐对“楚辞”也有一定的影响。春秋时,乐歌已有“南风”、“北风”之称。钟仪在晋鼓琴而“操南音”,被誉为“乐操土风,不忘旧也”(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见襄公十八年《左传》。钟仪事见成公九年《左传》)。从此以后,楚歌、楚声和楚舞一直为楚人所喜爱,见于文献记载者不少。这是很自然的。战国时楚国地方音乐极为发达,其歌曲如《涉江》、《采菱》、《劳商》、《薤露》、《阳春》、《白雪》等,“楚辞”的作者都已提及,“楚辞”虽非乐章,未必可歌(《九歌》经屈原改写后,是否用原来乐调歌唱,不能知道。)。但它的许多诗篇中都有“乱”辞,有的还有“倡”和“少歌”,这些都是乐曲的组成部分。《楚辞》中保存这些乐曲的形式,就说明它同音乐的关系非常接近。当然由于作者是楚人,他们所接受的音乐的影响也多半是属于楚国地方的。同时,与此有关而影响于“楚辞”的那就是楚国的方言。楚国的方言有特殊的意义,也有特殊的音调。《楚辞》中的方言极多,如“扈”、“汩”、“凭”、“羌“、“侘傺”、“婵媛”之类,参考古注及其他文献还可以理解。至于当时音调的读者早已失传。汉宣帝时,今安徽寿县,楚最后国都)被公能诵读《楚辞》,至隋代,还有释道骞也善读《楚辞》,“能为楚声,音韵清切”(《汉书?王褒传》及《隋书?经籍志》)。后来唐人还继承他的读法。可见懂得《楚辞》中楚声的人隋唐间还有。不过这对《楚辞》的影响是次要的,主要还是民间文学和地方音乐的关系。

总之,楚国本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后来又接受北方文化的影响,二者融合为一,汇为文化的巨流,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学艺术的素材,为文学创作提供充分的有利条件。就在这个优越的文化基础上孕育了屈原这样伟大的诗人,产生了《楚辞》这样光辉灿烂、千古不朽的诗篇。

读书笔记赏析摘抄大全篇8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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