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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心得要写出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包括思想、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可以结合具体实例阐述自己的感悟和收获。怎么写好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1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欺负,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2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也可看作是他前半生的写照。《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融进了他大量真实的生活经历。23岁的时候,歌德曾经爱上一个名叫绿蒂的女子,然而她却是有夫之妇。歌德因此绝望而痛苦,脑子里不时出现自杀的念头。而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耶鲁撒冷也恰好因恋上同事妻子而绝望自杀。此消息大大震动了歌德。他把自己对绿蒂之恋与耶鲁撒冷事件混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只用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歌德就完成了这部小说。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性,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爱的自然本性。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爱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

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为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爱虽是炽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爱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爱,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与其说他爱的是绿蒂,不如说他爱的是他自己,千方百计地要从对异性的征服中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在理性的藩篱面前,维特的内心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纠葛和深沉的痛苦。他在现实与绿蒂之间徘徊,而终究得不到爱人的事实又使维特变得愈加疯狂。最终他还是失去了绿蒂,维特全部的人生希望、青春的热情、生活的勇气都被一道摧毁,从而只得以极端的方式——自杀来表露对现实的反抗。席勒深刻地分析了维特的悲剧,他说:“一个人物以热烈的感情拥抱一个理想,并且逃避现实,以便追求非现实的无限;他不断地在他身外寻求他永远在他自己的天性中所破坏的东西;他觉得他自己的梦想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自己的经验无非是永久的束缚;他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束缚,应当把它粉碎,以便深入绝对的现实。”

在作家的笔下,爱情是伟大的,主人公为它生可以死,死可以生;在作家的笔下,爱情又是渺小的,只不过是承载个性解放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小说里主人公那绵绵无尽的情思、激烈的内心冲突、亦苦亦甜的恋爱感受,只有在他无法得到心上人时,才具有残酷而无望的美的意味。所谓轰轰烈烈的爱情与充满血泪的心路,事实上是浓得化不开的年少情愫与深黯的少年悲戚。青春向来就注定充满不安和躁动。太多沸腾的热血亟待宣泄,为理想献身可以无半点犹疑。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3

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一块仙石里蹦出来的,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在太白金星的招安下上天当官。玉皇大帝就按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玉皇大帝屡次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有一颗慈爱的心。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图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惩罚是应该的。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让我敬佩。

战国时期,赵国的将军廉颇嫉妒上卿蔺相如,屡次在他面前挡道,和蔺相如作对。当廉颇明白蔺相如避让他是为了赵国着想,他诚恳地负荆请罪,知错就改。与蔺相如联手对抗敌国,使赵国更强大。

任何人都会像孙悟空和廉颇那样犯错,但只要有一颗知错就改的心,他仍然是一个好人。

读完《西游记》,我决定要像孙悟空那样做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伊索寓言》,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则寓言是《鹰和屎壳郎》。

讲的是一只鹰在追逐一只兔子。这时兔子看见了一只屎壳郎,于是他叫屎壳郎救自己。屎壳郎安慰兔子后,便向鹰恳求不要伤害这只兔子,可是,鹰根本没有把小小的屎壳郎放在眼里,直冲下来把兔子吃了。屎壳郎深感不快,觉得受到侮辱。从此以后,他便不断地盯着鹰巢,只要鹰生了蛋,他就把鹰蛋从巢里推下去。鹰无可奈何,只好四处躲避。后来,鹰飞到宙斯那里,请求给它一个安全的地方生儿育女。宙斯答应让他在自己的膝上来生。屎壳郎知道后,就滚了一个大粪团,飞到宙斯的上面,把粪团扔到他膝上。宙斯立刻起身抖掉粪团,无意间把鹰的蛋都砸了下来。据说,从那儿以后,屎壳郎出现的时节,鹰就不孵小鹰了。

读完后,我觉得《伊索寓言》妙语连珠、说理深邃,还明白了故事中的道理,就是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因为再弱小的人,当他受到侮辱也会奋起报复的。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手上总是抱着一本书。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原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古希腊民间广泛流传的讽喻故事。它的作者是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的着名寓言家伊索。伊索虽然生活在贫瘠的古希腊,却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他笔下的《伊索寓言》狗有狗的忠诚,狐狸有狐狸的狡诈,奴隶有奴隶的朴实什么都描绘得栩栩如生。

因此我也反复读了《伊索寓言》好几遍,读了一遍又一遍,总是还想读下去。相信你就算只读了一遍《伊索寓言》,也会和我一样如此痴迷这本书的。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描写东汉末年和整个三国时代以及西晋初期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一团一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历史演义小说,在这本小说中有许多的英雄豪杰,仁义爱国的刘备、骁勇善战的关羽、心直口快的张飞、威风凛凛的孙权、阴险狡诈的曹操等。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在《三国演义》这部小说中,诸葛亮就似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他才华出众、神机妙算、通晓古今,甚至能够呼风唤雨,是一个集谋略、睿智、多才、忠诚、儒雅于一身的英才。

小说中有关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火烧新野、舌战群儒、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等。我印象最深的是诸葛亮在东吴军营“舌战群儒”的情节。当时曹操拥兵百万南下,想要一举消灭刘备、孙权等军队,统一全国。但刘备他们也不是等闲之辈,他们不会坐以待毙的。当曹操大兵压境的危急关头,诸葛亮不顾个人安危自请出使东吴,希望促成孙刘联手,一起抵抗曹操。而东吴阵营中的投降派故意刁难诸葛亮,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步步紧逼,羞辱和人身攻击并用,如疾风骤雨一般向诸葛亮袭来!而诸葛亮却不躁不怒,不温不火,沉着冷静地给他们分析天下形势,分析敌我的军事实力,最终促成了联盟。

读完故事,我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智慧和口才。他在众多人的“围攻”之下竟能镇定自若地完成说服孙权一起抗曹的任务。这就是“三寸不烂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最有力证明!

这故事也让我懂得了:在危难之际要理智、要镇定,这样做的前提必须平是多学习、多积累。就如诸葛亮那样,博学方能多才!

名著阅读读书心得体会篇6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明白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所以,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忙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所以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本事,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终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可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终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所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最终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终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我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我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感情,一向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可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可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坚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我,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可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当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期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完美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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